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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20日 

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为了更好的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6日。

二、评议对象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党员。

三、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

    四、评议内容

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能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组织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

2.能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3.能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能否主动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参加党员实践、党员服务等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5.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培养高尚带的情操和健康生活乐趣,自觉维护党员形象。

6.能否做好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凡是符合一下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阴奉阳违、自行其是,心里无党纪、眼里无国法、讲落后话、办落后事,在群众中起消极作用。

2.理想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

3.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从来不参加党支部会议及活动。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者不缴纳党费,或者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不遵守社会公德、不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五、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具体步骤为:

1.党员自评。评议对象对照党员标准,联系个人思想和学习、工作、生活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照标注,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写出发言提纲,填写评议表。

2.民主评议。在党支部内进行,全体党员和部门群众代表(代表可以是积极分子)参加。(1)党员自评。党员讲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愿意,努力方向以及改进措施等。(2)党员互评。每个党员自评后,有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指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3)支部讲评。支部书记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忙明确改进方向。(4)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上级组织负责同志,重点对民主评议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求。参加学生支部会议的第一书记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出要求。

3.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50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评议为“优秀”的占支部党员总数的15左右。测评前,支部要对一年以来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4.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

5.组织评定。支委会对每位评议对象的评价和反映、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决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然后撰写总结报告递交给学院党总支。

6.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六、评议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落到实处。

2.认真组织实施。各支部要根据同志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评议工作12月16日前完成,届时支部上交评议工作总结、评议表和优秀党员及事迹材料。

附件: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二?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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