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皇朝家私”奖学金、“上善若水”助学金评定工作方案
根据《“皇朝家私”奖学基金评选细则》《“上善若水”助学基金评选细则》及《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等文件要求,为确保2017年度“皇朝家私”奖学金、“上善若水”助学金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谢焕章 彭志忠 张敏
副主任委员:戴? 唐晓雪 甘英明 游春华
委员:朱永忠 姜雨佳 王云峰 樊子元 黄馨仪 谢娟 闫英才 谭进 陈晔婷 廖昭文 朱奕璇 王倩雯 彭康 彭里格
二、奖项设置
(一)“皇朝家私”奖学基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2014级、2015级各为5人,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为8000元/人,设1名;二等奖学金为5000元/人,设2名;三等奖学金为3000元/人,设2名。
(二)“上善若水”助学基金
贫困学生助学金2014级、2015级各为3人,5000元/人。
三、参评对象
“皇朝家私卓越工程师班”大二、三年级在籍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四、评定条件
(一)“皇朝家私”奖学基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内成绩无补考现象,专业综合测评(含考试、考查课成绩,不含选修课成绩和附加分)总分排名顺排等名额名次;
3、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热爱学习,没有无故旷课现象;
4、在校外租房住房者,或本年度受学院、二级学院处分者或有其他违纪现象者,不得参评。
(二)“上善若水”助学基金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家庭困难者;
3、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热爱学习,没有无故旷课现象;
4、在校外租房住房者,或本年度受学院、二级学院处分者或有其他违纪现象者,不得参评。
五、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皇朝家私”奖学基金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皇朝家私奖学基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和推荐,带班辅导员审核,提交“皇朝家私助学奖学基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后,上报委员会审议;
3、审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示;
4、每年举行“皇朝家私”奖学金发放仪式,邀请谢焕章先生或其代表为获奖学生颁奖。
(二)“上善若水”助学基金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善若水助学基金申请表》,经班级评议和推荐,带班辅导员审核,提交“上善若水助学基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班上报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汇总后,上报委员会审议;
3、审议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张榜公示;
4、每年举行“上善若水”助学奖学金发放仪式,邀请谢焕章先生或其代表为获奖学生颁奖。
(三)时间安排
1、4月6日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4月7日-9日,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4月12日,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6112,并由学生会学习部、社会实践部收集。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1)《皇朝家私奖学基金申请表》和《上善若水助学基金申请表》均为一式2份;
(2)“皇朝家私”奖学基金、“上善若水”助学基金汇总名册电子和纸质各1份;
(3)皇朝家私”奖学基金、“上善若水”助学基金奖励费发放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1份。
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4、“皇朝家私”奖学基金审批表及建议名单表的电子档请于11日打包发送至学习部黄莹qq邮箱757384326。联系人:黄莹 18711383630。
“上善若水”助学基金审批表及建议名单表的电子档请于11日晚之前打包发送至社会实践部张纯qq邮箱1583713613@qq.com。联系人:张纯 18773656570。
六、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以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为基础,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四)各班贫困学生助学金评定必须以家庭情况困难程度为准,无关成绩;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