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7〕6号)和《湖南工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湖工纪发[2017]7号)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教育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违规收费问题
1、针对本校学生开展的各类培训班的违规收费行为。
2、违背学生自愿购买商业保险、违规推销电话卡、生活用品、文具等校园商业行为。
(二)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
1、重点整治教职工涉赌涉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重点防范教师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将学生信息出卖给校外商业机构及在学校范围内为校外培训班或驾校等商业组织提供商业宣传场所或培训场所的行为。
3、从严整束在学生评奖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等工作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
四、工作小组
(一)成立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 长:张 敏 彭志忠
副组长:甘英明 唐晓雪 游春华
成 员:刘 鑫 黄馨仪 刘传辉 庞朝晖 朱永忠 廖师思 文海初
(二)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刘 鑫 副主任:黄馨仪
联络员:闫英才(联系电话:18374742828)
五、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5月-6月)
1、宣传发动。于5月下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及时传达和学习专题会议精神,并通过网络媒体、公示栏等宣传平台发布专项整治公告,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畅通渠道。在建工楼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成立学生信息员队伍,对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监督。
(二)全面整治阶段(7月-12月)
1、全面自查。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提出问题清单。及时整理各种渠道收集到的问题清单,并实行责任制,由各责任单位与人认领并组织整改。
3、核查处理。分别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核实,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宣传。
4、重点督查。将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问题反映集中的部门和人进行重点督查,主要督查自查自纠及工作整改情况。
5、问责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部门和人进行问责处理。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8年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实现长管长治。
2、全面总结。对整治中出现的问题和整治结果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于2018年1月1日前上报学校纪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人员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纪问责。要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要进行彻底清退,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各类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查处的案例要及时通报警示、形成震慑。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并及时通过宣传平台和会议宣传整治方案,切实保障宣传到位,对整治情况要定期通报,加强教育引导和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自觉接受监督。要正确对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中共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