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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1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0日 

关于做好2017-2018-1学期课程补修、重修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务处《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通知》(2016-09-13)和《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重修的通知》(2017-02-22)的要求,做好本学期课程补修和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补修和重修的范围

1、补修:学生转学、转专业(跨专业遴选进入卓越计划班)、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学籍异动后,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须对部分课程进行补修。

2重修: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者;经重修后考核仍不及格者;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无故不参加考试者;

选修课及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者。

二、申请和报名

请各位相关同学登录教务处网站,认真阅读《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通知》和《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重修的通知》,于第三周星期五(9月22日)前做好相关申请和报名工作。

1、补修:填写湖南工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

2、重修:重修报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报名,由教务干事进行统计并安排上课班级和时间。

三、联系人

吴婷老师。地点:6208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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