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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学院2017届毕业设计、2016-2017-2试卷专项检查整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我院进行了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2016-2017-2试卷专项检查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对象

坚持全覆盖原则,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1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

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本科课程考试试卷。

二、检查依据

《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和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检查结果

1、试卷:

1)审查表、双向细目表、试卷分析表等错误较多,如没有日期、无签字、课程代码错误、双向细目表分值计算、试卷分析表柱状图与与人数不一致等等;

2)部分缺少评分细则,空白试卷学期错误;

3所有试卷须密封后再阅卷,试卷的密封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将试卷从教务处领回后,组织人员沿答卷(试卷)上“密封线”钉牢,并在钉(线)位置粘贴密封条(密封条须将答卷左端整体包住),加盖院(部)公章。阅卷评分过程中应保证密封条的完好,不得随意启开封条。整本试卷阅完后阅卷人和登分人共同启封登成绩。很多老师这一项都没有按要求做;

4)评分不规范:请给位老师按照“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湖工教[2015]40号)”严格执行,如:填空题和选择题等应正确打“√”和错误打“×”,简答、分析、计算等题目应按步骤计分(打小分);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评分书写位置要合理,为避免造成混乱,每大题总得分数字外加圈写在题号左上角(然后抄写到答题纸上得分框内),每小题和分步细化分写在答案右侧。试卷的评阅及统分的人员须在每一份答卷上评阅人、统分人签名处签字。阅卷时出现题目错判、记分错误等差错需要更正时,阅卷老师须在更正处签名。答题纸上得分框处得分改动须由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2人签名)。课程总得分统计过程中如有改动必须由统分人、教研室主任、开课单位院长(主任)签字才能更改。

2、毕业设计

1)有个别老师没有按要求及时上交毕业设计资料;

2)工作记录本(蓝本):封面及内部缺少日期,工作性质没选择;

3)有的老师毕业设计材料上交,但缺少评价材料(整本),有的老师评价材料不全;

4)学生查重报告上日期与后边资格审查日期冲突;缺少公章;

5)最终成绩评定表:有的答辩小组长没签字,日期没写,无私章;

6)部分题目与系统中题目不一致,并且里边没有题目变更表;

7)认真核对材料里的指导教师,有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冲突。

四、整改要求

  请各位老师在930之前按照《湖南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和教务处《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以上文件均可在我校网站下载),将所有毕业设计和试卷整改到位。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督导组

201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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