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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工学院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建工学院各班:

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育人氛围,根据《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4-2016级各班同学。(2017级本科、15级专升本班级除外)。

二、测评要求及程序

1、请各班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综合测评条例,填写相关材料。

2、各班应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必须至少包含2名非班委成员),严格按照《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核。

3、班级综合测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客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仔细核对每个学生的测评成绩及佐证材料。综合测评过程中测评小组要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如发现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

4计算结果必须由班级综测小组严格审查,经由辅导员同意签字,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生工作办公室;若经举报或查实违规行为,班级自行承担后果。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1.923—926日各班根据文件规定完成测评工作,填好相关材料。

2.佐证材料具体要求:佐证材料照片以所获奖项或荣誉命名,保存在个人文件夹(个人文件夹请以姓名命名),然后将个人文件夹汇总在班级文件夹里(班级文件夹以xx专业xx班命名)。

3.各班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样表格式,不得改动,按规定要求命名文件,将驳回全班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将驳回重做,若驳回期间错过奖学金评定,后果自负。

4.并于92618点前将2016-2017学年课程成绩绩点统计表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个人表素质与能力学分认定汇总表2016-2017学年素质与能力拓展标准学分绩点、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电子文档和纸质稿,以及佐证材料电子档(电子文档用u盘拷贝上交)交学习部6112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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