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7-2018-1学期试卷专项检查整改的通知
根据教评处的《关于开展2017-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我院进行了2017-2018-1学期试卷专项检查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检查结果
1、审查表、双向细目表、试卷分析表等错误较多,如没有日期、无签字、课程代码错误、双向细目表分值计算、试卷分析表柱状图与与人数不一致等等;
2、部分缺少评分细则,空白试卷学期错误;
3、所有试卷须密封后再阅卷,试卷的密封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组织。各二级学院(部)统一将试卷从教务处领回后,组织人员沿答卷(试卷)上“密封线”钉牢,并在钉(线)位置粘贴密封条(密封条须将答卷左端整体包住),加盖院(部)公章。阅卷评分过程中应保证密封条的完好,不得随意启开封条。整本试卷阅完后阅卷人和登分人共同启封登成绩。很多老师这一项都没有按要求做;
4、评分不规范:请给位老师按照“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湖工教[2015]40号)”严格执行,如:填空题和选择题等应正确打“√”和错误打“×”,简答、分析、计算等题目应按步骤计分(打小分);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评分书写位置要合理,为避免造成混乱,每大题总得分数字外加圈写在题号左上角(然后抄写到答题纸上得分框内),每小题和分步细化分写在答案右侧。试卷的评阅及统分的人员须在每一份答卷上评阅人、统分人签名处签字。阅卷时出现题目错判、记分错误等差错需要更正时,阅卷老师须在更正处签名。答题纸上得分框处得分改动须由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2人签名)。课程总得分统计过程中如有改动必须由统分人、教研室主任、开课单位院长(主任)签字才能更改。
二、整改要求
请各位老师按照《湖南工学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评估实施办法》、教务处《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评处《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上文件均可在我校网站下载)的相关要求,在4月28日之前完成所有试卷整改。整改后学院督导组再进行复查,望给位老师重视起来,整改到位。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督导组
2018.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