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教育厅关于2017年职称申报方案的正文件还未下达,此为预发通知,仅做为参考。等教育厅正式文件下达后,以教育厅和学校的正式文件为准。
关于2017年度高教系列职称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湘人社发〔2017〕72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7〕33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预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现正式启动2017年度高教系列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时间和要求通知如下:
1、筹备阶段——3月25日前完成
① 校园网发布各二级单位高、中、初级职称推荐指标数。
② 各二级单位成立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单位负责人为组长,指定职称专项工作联络人,工作小组组长及联络员加入“湖工职称工作群”,qq群号为:625527752。填写好《湖南工学院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成员信息表》,并将纸质与电子档报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个人申报及基层单位推荐——3月31日前完成
①个人申报。职称申报人员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职称评审材料种类及要求》准备职称评审相关材料。
②基层单位审核推荐。各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验。召开基层单位职称评议专题会议,结合学校下达的指标数,提出高、中、初级职称申报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在本单位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上报。
3、报送材料——4月2、3日完成
各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将本单位的推荐人员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人事处。
申请评审人员材料主要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评审材料、代表作的检索查重(相关证明文件盖章后交由科技产业处审核盖章,并附在论文后面)、真实性查询证明(教务处、科技产业处盖章)、学历查询证明、“公示表”纸质稿(相关部门盖章)及电子档、参评人员花名册纸质稿(部门盖章)及电子档。注: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代表作请单独装袋标注。
申请认定人员材料主要有《初任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一式2份、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1份、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聘书原件1份(各部门盖章)、学历查询证明、认定人员花名册纸质稿(部门盖章)及电子档。
同时上交一张蓝底一寸照片,到财务处上交职称评审费,交费后到人事处完成职称系统个人信息录入。各基层单位职称工作小组上报材料时间分配见附件5。
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时间紧,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2017年度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人事处
2018-3-23
附件一: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表格
附件二:申报高级级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表格
温馨提醒:关于征求职称评审方案的意见,涉及教育教学相关条件的意见建议请联系教务处毕红霞老师(69736),涉及科研成果及业绩相关条件的意见建议请联系科技产业处毛珂老师(18507348063),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请联系人事处谢娟老师(66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