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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开展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开展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了积极配合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认真落实上级对创建工作的要求,根据《关于我院开展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建工学院工作的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深化文明创建工作,营造人人参与文明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有效的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升学院文化内涵和品位,推动学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为:

组长:张敏   曹毅

副组长:甘英明、唐晓雪、游春华

成员:刘鑫、黄馨仪、文海初、廖师思、朱永忠、刘传辉、彭浩明、姜雨佳。

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刘鑫任办公室主任。

三、具体任务安排: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利用建工学院官网、宣传横幅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文明环境、文明举止等内容。

2.通过建工楼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滚动播出大学生守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图片和文字,宣传文明礼仪等迎评标语。

(二)开展建工学院文明整治行动

1.加强建工楼环境整治。加强建工楼内的美化建设,建工楼内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重视公共服务场所的环境建设,整治乱贴乱画,彻底清除牛皮癣,设置各类节能节水等文明服务提醒标识;在建工楼门口显眼位置设立“无烟校园”或禁烟标志;各层楼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且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

2.加强建工学院学生文明宿舍创建,加大宿舍检查力度。

3.完成建工楼门口周边的宣传栏、宣传板的维护与内容更新。

(三)开展建工学院文明素质培训

1.通过发放学习资料、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等方式组织全体建工学院师生学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知识,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学生语言文明、行为文明等文明礼仪教育,要求全体师生熟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达到100

2.组织学生开展建工学院文明志愿者系列活动,提升师生对文明校园创建的主人翁意识。

3.学院积极开展共创文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以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4.开展“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以励志教育为依托加强日常行为养成教育,提升文明创建品质;发挥心里辅导作用,坚持开展心理咨询,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坚持抓好卫生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要高度重视衡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学院文明建设,要在建工学院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互相支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建工学院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建工学院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制定《测评标准》,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定期的检查学院的文明创建工作,对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对创建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履责不力、工作不实而影响文明创建的要严肃追责。

 

 

中共湖南工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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