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
监考、阅卷、成绩评定、成绩录入的通知
各教研室、实践教学中心:
根据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1月13日-1月18日 期末考试
2019年1月18日-1月20日 阅卷
2019年1月21日-1月22日 成绩录入
二、监考:
监考教师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变更。须提前15分钟带试卷到达考场。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对考场以及学生所带物品进行清场,安排考试座位,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使用手机,认真清点试卷,填写考场登记表等。
三、阅卷:
1、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2位及以上老师上同一门课程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卷,不允许一人评阅全卷;
2、评卷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进行。填空题和选择题等应正确打“√”和错误打“×”,简答、分析、计算等题目应按步骤计分(打小分);
3、用红钢笔或红圆珠笔计分,字迹要规范、清楚;
4、记分用阿拉伯数字,只记得分,不记扣分;评分书写位置要合理,为避免造成混乱,每大题总得分数字外加圈写在题号左上角(然后抄写到答题纸上得分框内),每小题和分步细化分写在答案右侧。
5、试卷的评阅及统分的人员须在每一份答卷上评阅人、统分人签名处签字。评卷人须在试卷袋正面签字;
6、不得漏评、错评试题或答卷;
7、阅卷时出现题目错判、记分错误等差错需要更正时,阅卷老师须在更正处签名。答题纸上得分框处得分改动须由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2人签名)。课程总得分统计过程中如有改动必须由统分人、教研室主任、开课单位院长(主任)签字才能更改。
四、成绩评定:
1、理论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计算;
2、既有理论又有实验考试的课程,总评成绩按实验部分成绩(按百分制给分)占20,理论部分平时成绩占1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计算,总评成绩(按百分制)由理论课教师给出。
3、既有理论考查又有实验考查的课程,总评成绩按实验部分成绩(按百分制给分)占40,理论部分成绩占60计算,总评成绩(按五级制)由理论课教师给出。
4、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平时测验、实验成绩、考勤、课堂纪律等。以上各项所占比例由任课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评定平时成绩的时应严格按确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记入成绩登分册。
5、民族预科生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60、期末考试成绩占40的方式计算(成绩后注 “民族生”三字)。学院将各专业班级民族预科生名单上传学院教师qq群,教师自己查看。
6、实验课时少于16学时的,不单独计一门成绩。对于少于16学时的实验课,实验教师将实验成绩于2019年1月15日交理论课教师计算总成绩。
五、成绩录入
1、因下学期补考时间提前,各位老师务必在2019年1月22日前将学生成绩教务管理系统。
2、本学期因转专业学生补修的课程,学生名单已导入系统,考查课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考试课参加下学期期初补考。
六、试卷归档
各位教师阅卷完成后,将试卷进行按教务处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对于及格率低于50的,应有考试情况说明、下轮教学改革措施,各位老师需认真对待此项工作。各教研室统一于2019年1月22日前交6210.学院将组织督导组于下学期第二周对试卷进行检查,各教研室安排整改,并做好入库工作。联系人:刘斌。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