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湖工政发〔2025〕6号)、《湖南工学院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湖工党发〔2025〕27号)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量登记备案的通知》要求,学院已完成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并依据《湖南工学院辅导员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三章第十条有关规定,形成初审意见。现将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9月15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6206办公室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及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辅导员(含心理健康教育专任教师)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量初审结果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