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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艺术学院2024年下半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选方案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0日 

根据《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工学〔2019〕5号),现就开展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推荐评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

 长:余忠、庞朝晖

副组长:刘易华、朱永忠

 员:樊子元、黄宝乐、黄冬春、付德良、各班班主任

二、评定要求

根据《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湖工学〔2019〕5号),各班级要认真认定对象为湖南工学院在读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档次。

班级贫困生入库学生(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取整,不可四舍五入),其中,七大类学生认定等级为特别困难,其他同学则认定为困难或一般困难。(注意:此次认定等级不代表最后的助学金评定等级,仅代表具有获得资助的资格)。

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好《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和《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7)并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支撑材料,然后向班级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提出申请。

2、班级评议

根据学生申请的情况,组织召开专题班会,做好认定宣传和政策解说工作。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资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确定班级各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并且填写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情况》(附件2),认定后在本班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复审。

3、分团委学生会汇总

分团委学生会勤工部汇总各班级、团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的认定名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4、学院审核、录入系统

我院将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专题会议,审议审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情况。重点审核各班认定的程序、办法是否公开公正,是否有真正困难的学生没有被认定,认定的学生中是否假贫困、是否有违规违纪现象等。最后认定结果报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学生个人隐私,无异议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不受理没有公示的材料)并且录入系统,认定后无正当理由不能改动。

、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1、6月16,各班以班为单位学习相关文件,进行国家助学金的民主评议;

2、6月17日到6月19日,各班报送国家助学金纸质档材料至学院学生会勤工部,其中(需要汇总班级最终评选出的人员名单)纸质档务必于6月19日晚21:00前上交,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材料报送安排

1、所有纸质稿一式两份。具体报送材料如下:《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保存一份)(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情况》(附件2)、《放弃受助资格声明(参照)》(附件6)《湖南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7)《班级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签名表》(附件8)。其中《家庭困难经济认定导入模板》为班级汇总必填,只需要交电子档。

同时所有材料统一使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表格,不得更改表格里其它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申请表打印规格为A4,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更改表格格式。

2、所有材料的电子档压缩后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将班上同学电子档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放在一个文件夹)于6月17日晚12:00之前发至指定邮箱:

21级:1506744228@qq.com
22级:2170963976@qq.com

23级:2248867026@qq.com

(电子档材料:班级上交的电子档中需带有班级公示截图)


湖南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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