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管理办法》(湖工学〔2021〕3号)的要求,我院将于4月份开展学费减免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具体通知和文件材料下载,请点击前往学校官网查看】https://www.hnit.edu.cn/xsgzc/info/1024/7409.htm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自觉遵纪守法;
3.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
4.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5.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是我校认定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当予以减免者;
(2)残疾、孤儿、低保等有特殊困难者;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1、一学年内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含补考合格);
2、学年内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3、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特殊原因不能贷款或未被批准贷款者除外);
4、不主动参加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5、生活铺张浪费,有吸烟、酗酒等不良消费习惯者或将资助金用于不正当消费者;
6、不积极参加学院各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7、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
二、申请材料及时间:
1.电子档:
《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见附件1)《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2)推荐学生辅助材料(包含成绩单)。
收取时间:文件以“班级+姓名”命名,4月15日下午18:00前发至邮箱:2217184140@qq.com
2.纸质档
《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见附件1)《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2)推荐学生辅助材料(包含成绩单)。均一式两份。
收取时间:
4月15日19:00-21:00
收取地点:建工楼6207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黄冬春,联系电话:18569793150。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