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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艺术学院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9日 

各位同学: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管理办法》(湖工学〔2021〕3号)的要求,我院将于4月份开展学费减免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具体通知和文件材料下载,请点击前往学校官网查看】https://www.hnit.edu.cn/xsgzc/info/1024/7409.htm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自觉遵纪守法;

3.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

4.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5.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是我校认定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当予以减免者;

(2)残疾、孤儿、低保等有特殊困难者;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1、一学年内有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含补考合格);

2、学年内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的;

3、只申请减免学费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特殊原因不能贷款或未被批准贷款者除外);

4、不主动参加学院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真被辞退者;

5、生活铺张浪费,有吸烟、酗酒等不良消费习惯者或将资助金用于不正当消费者;

6、不积极参加学院各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

7、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弄虚作假者。

二、申请材料及时间

1.电子档:

《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见附件1)《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2)推荐学生辅助材料(包含成绩单)

收取时间:文件以“班级+姓名”命名,415日下午18:00前发至邮箱:2217184140@qq.com

2.纸质档

《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见附件1)《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2)推荐学生辅助材料(包含成绩单)均一式两份。

收取时间:

4151900-2100

收取地点:建工楼6207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黄冬春,联系电话:18569793150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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