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湖南湘窖酒业有限公司在其设立的“湘窖·我的大学梦”公益助学基金中拨款设立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资助项目。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具体通知和文件材料下载,请点击前往学校官网查看https://www.hnit.edu.cn/fzgh/info/1028/2004.htm】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湖南籍大一在读学生。湖南籍指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各地市州;
4、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即入库)。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在役军人、退伍军人或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优先考虑;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立志在大学期间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百分之五十。获资助者应承诺在校学习期间达到资助条件,否则自愿放弃资助,退回助学金。各二级学院对上报学生的成绩承担检查核实责任及已发放助学金的追回责任。学年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上一年度接受资助学生的学习情况汇总上报教育基金会,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负责将已发放助学金退回教育基金会账户。退回的助学金用于资助下一年度的经济困难学生;
6、生活俭朴。在校外租房、日常生活中有高端消费行为者,不得申请;
7、进入本校后,未参与社会公益组织或资助单位的助学金资助。已获得湘窖·我的大学梦公益助学金资助的不重复享受;
8、服从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的管理,积极参加学校或基金会组织的学生志愿服务活动。
二、材料清单及提交
1.电子档:
《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1)、《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湘窖·我的大学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当地基层组织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文件原件以及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以及相关的佐证材料等;
收取时间:文件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9月20日24:00前发至邮箱:2217184140@qq.com
2.纸质档: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优秀事迹简介表、优秀事迹材料均一式两份,每份分别用档案袋装好
收取时间:
9月20日19:00-21:00
收取地点:建工楼6207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黄冬春,联系电话:18569793150。
设计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