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联合会”简介
湖南工学院建工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第一条:学生社团作为高等学校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地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方面发展的跨世纪人才,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由我院在籍本、专科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本会任务:
(一)、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往开来,与时俱进,为推进高校素质教育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做贡献;
(二)、积极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核本学院的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术、科研、文体及公益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加强与院内有关部门的联系,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密切与兄弟高校相关学生社团组织的关系,互相学习,加强协作;扩大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寻求广泛的支持与帮助;
(四)、完成上级组织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奉行“奉献、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并结合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积极开展社团联合活动。
第四条:本组织全心全意地为同学和社会服务,反映学生意愿,沟通院领导、各部门及各社团与同学们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社团联合会必须在符合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