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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行第二届权益知识竞赛活动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为助力广大学生增强维权及法律意识,形成理性、公平、科学的消费观念,共建和谐文明校园。2023年6月7日晚上,学院在机械楼4508举行了第二届权益知识竞赛。党委书记张帆、副书记刘易华及辅导员樊子元担任评委。

竞赛中。参赛队员在各轮环节中分工合作、踊跃竞答,展现出扎实的知识功底和良好的竞赛素养。抢答题环节,队员争先恐后按响抢答器,将氛围推向了高潮。经过评选,“胜利小兔队”获得冠军,“什么都队”获得亚军,“咱们就是队”获得季军。

赛后,张帆进行了点评。他从法律专家罗翔和深圳摩托车驾驶员王勇对深圳市交警支队龙岗大队、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为例进行切入,强调法律体现着国家和人民的意志,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公平和正义的象征。尊重法律,是富有正义感,追求公平的具体体现。他指出,竞赛选题中,有消费者权益法、刑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内容丰富,涵盖面广;竞赛答题中,同学们步步为营,争分夺秒,绝处逢生,既紧张有序,又精彩纷呈。他寄语参赛同学,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同学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动普法不断深入,构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此次知识竞赛的开展,让同学们了解了消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消费者的权利义务,提高了同学们权益保护意识,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文图/樊子元 审稿人/一审:樊子元 二审:刘易华三审: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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