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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支部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9日 

学生党支部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战斗堡垒。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党支部的设置

1.我院学生党支部建立在专业、班级基础之上,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

2.正式党员5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不足5人的,只设支部书记、副书记。根据学生党员流动性强的特点,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支部委员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党总支批准备案。

3.学生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作风正、威信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党员学生或教师担任。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支委会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使之成为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班子。

二、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普通同学,努力完成学习、生活、工作和科研等各项任务。

2.健全党内生活制度,采取支部自查和学生党总支检查以及分党委督促的方式,保证党内生活制度落到实处。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4.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 配合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做好“党员进新生寝室活动”。

6.关心和支持团支部、班委会、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等组织开展各种健康有益活动,搞好班风建设、学风建设,参与学生奖惩等重要工作的研究决定,支持学院各项学生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党员在其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 密切联系广大学生,经常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绪,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8.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严格党内生活制度

1. “两会”(党员大会、支委会)制度,是党内生活的基本形式,也是党的优良传统。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半月一次。

2. 组织生活制度,是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组织观念和党性修养的重要保证。党员组织生活必须坚持思想性、政治性、严肃性、实效性,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同时要不断创新,做到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保证每月至少两次。

3. 联系同学制度,是党支部建设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员必须密切联系广大同学、主动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特别要做好生活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违纪学生、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的思想工作。学生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4. 党员汇报制度,是党员自我监督和组织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党员一般每学期应就本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做群众工作等情况向党支部做一次详细书面汇报。

5.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保证和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按要求向学生党总支推荐优秀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

四、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组织和指导新生寝室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学习活动,可通过《党章》学习小组等方式,切实落实“早引导、早计划、早培养、早发展”的措施,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2.指导团支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3.按照管理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正确把握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加强预备党员培养和考察力度,教育预备党员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

1.教育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经验,自觉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实践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封建主义思想的侵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教育党员按照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带头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和公民道德,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创建校园精神文明。

3.教育党员加强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按期缴纳党费,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利益,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 党员要定期向支部进行书面和口头思想汇报。原则上要求每学期两次书面汇报和一次口头汇报。

5.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管理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及时按规定办理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过程中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材料归档等项手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设计艺术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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