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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8日 编辑: 点击:[]


 

各学生班级:

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学院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长:范志明、刘吉兆

副组长:王本强、毕红霞、王小虎、叶拓

  员:王雪舟、王鑫辉、段付琴、程斌、朱欢、陈毅、陈源、肖苑君及各班班主任

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学工办

二、评定类别及参评条件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2届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四、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7、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之一。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之一。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9、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2、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两次及以上。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3、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五、名额分配

班级

班级推荐指标

机设1801

3

机设1802

3

机设1803

3

机设1804

3

机设1805

3

成型1801

3

成型1802

3

机电1801

3

机电1802

3

机电1803

3

汽车1801

4

汽车1802

4

自动化1801

3

自动化1802

3

自动化1803

3

自动化1804

3

注:学院可推荐34名校级优秀毕业生,18名省级优秀毕业生,2-3名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所有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内产生

六、评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2022210日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提出申请(可只申报校级,也可同时申请校级和省级);

(二)班级提名。2022212日前,根据班级拟推荐名额分配表,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并且请各班负责人将材料整理好发送至各辅导员助理邮箱(文件命名为班级+负责人联系方式),由各辅导员助理汇总整理后在2022214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1517812352@qq.com(备注班级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纸质材料(校级和省级、省级创新创业分别用三个档案袋装好),待正式开学后交机械楼450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材料见附件1

(三)学院考察。2022219日前,学院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差额评审,并报学院党委审核,报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学院将申报材料上报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审核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并择优推荐,在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部()

六、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校级优秀毕业生500/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2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使整个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2、学院将对申报学生的获奖证书原件和成绩单进行审核,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资格。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要严格遵循“四不”原则,即不准在评选过程中搞优亲厚友、暗箱操作;不准搞平均主义、拉票、受贿等;不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金;不准将学生奖金冲抵班费或其他费用。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2117

 

附件1:上交材料清单

校级优秀毕业生:

1、湖南工学院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注意看填表说明,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湖南工学院2022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工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奖金发放表(见附件7),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4、湖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4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省级优秀毕业生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4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省级1张),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4年成绩单一学期一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少校级2张、省级1张),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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