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级自动化专业“卓越计划”校企联合工作方案、考核方案,学院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2021级自动化专业“卓越计划”校企联合培养模块考核和学分认定工作。
一、考核内容
1、参加企业培养学生提交如下考核材料
序号 |
学习报告 |
鉴定表 |
模块1 |
学校专题教育与企业文化学习报告(模块1-1.1) 企业专题教育与企业文化学习报告(模块1-1.2) |
企业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1) |
模块2 |
企业培养企业工艺项目学习报告(模块2) |
企业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2) |
模块3 |
企业培养企业产品项目学习报告(模块3) |
企业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3) |
模块4 |
企业培养企业工程项目学习报告(模块4) |
企业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4) |
模块5 |
企业培养综合实践项目学习报告(模块5) |
企业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5) |
模块6 |
工作记录本(红色) |
2、参加学校培养学生提交如下考核材料
序号 |
学习报告 |
鉴定表 |
模块1 |
学校专题教育与企业文化学习报告(模块1-1.1) |
学校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1) |
模块3 |
学校培养系统原理与组成学习报告(模块3) |
学校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3) |
模块4 |
学校培养系统应用项目学习报告(模块4) |
学校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4) |
模块5 |
学校培养综合实践项目学习报告(模块5) |
学校培养考核鉴定表(模块5) |
模块6 |
工作记录本(绿色) |
3、企业培养和学校培养都参加的同学按时提交考核材料。
二、考核流程
学生需在毕业答辩前将模块考核材料提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评定成绩,自动化教研室完成学分认定。学生只有全部模块考核合格,学分认定成功,才能申请答辩资格,具有毕业资格。
三、考核要求
1、考核材料整理好后用牛皮袋装好提交给校内导师,经学院考核合格后交学院归档。
2、考核材料严禁抄袭、杜撰,一经发现按照教学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材料按要求提交,延期或者质量不合格,不予认定学分。
4、考核材料签字、盖章部分不允许造假,一旦发现,参照考试舞弊严肃处理。校内指导教师签字、教研室负责人签字、学院签章由指导教师完成。企业指导教师签字、企业签章必须由学生交企业完成后再提交给指导教师。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