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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04日 编辑: 点击:[]


    根据校教务处《湖南工学院关于制订(修订)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及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各专业2022年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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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小组

 长:刘吉兆 范志明

副组长:叶  拓 毕红霞 王小虎 王本强

 员:隆文革 李  龙 张黎科 容知云 董海兵

何隆英  周林军 杜雪林 刘新彬

 书:祁  惠

二、(制定)修订目标

全面梳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对标对表,找出差距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以适应湖南推进“三高四新”和衡阳实施“三强一化”建设要求,全面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1. 深入学习。根据专业属性组织学院教师深入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湖南工学院办学指导思想等相关文件资料,研究专业标准及其内涵,客观分析现行培养方案和课程质量标准的优势与不足。

2. 广泛调研。动员学院教师积极参与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调动教研室、学科团队、合作企业、校友等资源,深入调研分析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要求与实现途径,明确专业特色与发展方向,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为目标,统筹规划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

3. 充分论证。组织专业教师对培养方案进行深入论证,并且聘请2位以上校外相应学科专业的专家,包括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认证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对专业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目标达成度等方面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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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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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月16日前:各教研室将制订(修订)完成的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论证意见、《湖南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附件2),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审核。

  2. 6月8日前:各教研室将人才培养方案文件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份提交至4410办公室,电子稿以各专业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604944245@qq.com。联系人:祁惠;电话:6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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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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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研室应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深入到高校、企业进行调研,组织毕业生进行座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等。深入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湖南工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服务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推进衡阳市“三强一化”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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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2年5月2日

 

附件1:湖南工学院关于制订(修订)2022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性意见

附件2:湖南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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