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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6日 编辑: 点击:[]

工认协〔2021〕33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等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认证专业需在每年年底前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还需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现就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2021年中期到期专业(即本轮有效期起始日期为“2019年1月”的所有通过认证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提交2021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

二、提交时间

2021年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年度报备材料的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31日24:00。建议尽量避开截止时间,“错峰”提交。

三、提交方式

各类材料撰写及准备要求详见《指南》。各类材料提交地址为http://login.ceeaa.org.cn/,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见附件)。

四、后续安排

根据《指南》,2021年中期到期专业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将由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以下简称“认证协会”)组织审核,审核结果送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申请纳入教育部采信名单。各通过认证专业提交的持续改进报备材料,将由认证协会组织抽查。

五、其他

请各专业根据上述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认证协会将根据《指南》等有关文件要求作限期提交、中止认证等相应处理。

提交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6093190;邮箱:ceeaa@moe.edu.cn。

 

附件:2021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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