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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1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价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3日 编辑: 点击:[]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教学科研办: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于1月15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及安排

1、各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教研室主任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开展情况(教研室和实验中心主任

3、学院督导工作落实情况 (刘先兰、祁惠

4、教师听评课情况 请以教研室为单位统计教师听评课的学时数,填写好《教师听评课汇总表》(祁惠

5、期末课程考试试卷命题与组织实施情况(龙双艳

二、教学检查方式及检查安排

1、检查方式教研室自查和教学质量监控小组集中检查的形式相结合

2、集中检查人员安排: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全体成员

三、教学评价工作(负责人:祁惠、汪东南)

(一)督导评教

1、校级督导评教结果由教评中心汇总统计;

2、学院督导评教结果由学院汇总,督导听评课的评分为依据统计督导评教结果,并由学院评价管理员(祁惠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59.51.114.208:8080/login?redirect=%2Fworkbench%2Fhome)进行填报。

(二)同行评教(祁惠)

依据教师听评课记录本统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专、兼职教师的同行评教结果,由教学评价管理员(祁惠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59.51.114.208:8080/login?redirect=%2Fworkbench%2Fhome)进行填报。

(三)院部评价(汪东南)

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依据《湖南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院(部、中心)评价标准》(附件4)从教学态度、师德师风、教研室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对教师的综合表现给予评价,并教学评价管理员(祁惠)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系统(http://59.51.114.208:8080/login?redirect=%2Fworkbench%2Fhome)进行填报。

注:湖南工学院质量保障体系中的各项评价在2021年3月10前完成。

(四)学生评教(另行通知)(汪东南)

四、教学检查要求

请各教研室(实验中心)务必高度重视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认真按要求检查、总结,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五、总结及材料归档 在完成检查工作后,撰写好工作总结,并将以下各项材料装订成册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保存。(负责人:汪东南、张洪)    

1、院部期末教学检查通知、安排及工作总结

2、教研室(实验中心)工作总结(以教研室或实验中心为单位) 3、督导工作总结

4、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教师听评课汇总表》

6、《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督导评价)》

7、《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同行评价)》

 

          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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