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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自动化专业校企联合培养阶段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6日 编辑: 点击:[]


自动化专业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湖南省“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首批工程教育认证试点专业。工程教育认证国家标准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通用标准的指导下,结合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自动化专业制订了“三合一”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采取“3+1” 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即3年学校培养阶段和1年企业培养阶段。2018级自动化专业已完成学校培养阶段任务,于2021-2022学年开展为期1年的校企联合企业培养阶段工作。为确保培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1、校企联合培养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坚持“学生中心”、学院统筹组织与管理

2、学院负责校企联合培养中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校企联合培养的管理规章制度、校企联合培养的教学经费管理、审查校企联合培养教学大纲和计划、组织校企联合培养教学检查与评估以及协调处理校企联合培养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自动化教研室负责校企联合培养教学的组织和落实,开发实践教学基地,制定校企联合培养教学大纲和计划,下达校企联合培养教学任务书;负责学生进入企业参加校企联合培养前的动员和安全教育;组织校企联合培养阶段教学工作的实施、过程监控、工作总结、成绩评定及信息反馈等。

4、学校导师对学生校企联合培养的全过程负责,及时了解学生在实践基地的工作、生活情况、专业知识技能学习及岗位异动等情况,及时检查学生学习计划的完成情况,负责学生在校企联合培养阶段的成绩评定等工作。

5、辅导员做好学生在校企联合培养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就业教育等,帮助学生解决培养过程中的困难和思想问题。

二、基本任务

1、 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双主体紧密协同,学生在企业现场以不同岗位实习为主要形式参与企业一线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2、了解企业所在区域历史、地理文化,学习企业战略文化、制度文化、管理文化,研究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3、 结合专业特点,到企业生产现场,了解企业全貌,熟悉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管理流程,学习企业文化及相关规章制度,按照生产工艺过程或管理流程在不同岗位进行实习,以巩固加深专业知识,学习生产与管理技术,掌握岗位专业技术技能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

4、 拓展职业能力,积累职场经验,实现学生向具有良好职业品德的职业人的转变,为就业做好准备。

5、 紧密结合区域经济、行业发展、企业生产及专业要求,按照工艺(管理)流程在不同岗位进行毕业实习,进一步了解区域、行业、企业发展状况,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实际问题的能力,搜集必要的资料,为毕业环节准备材料。

6、 围绕本学科专业相关领域研发、生产、营销、服务产业链中的某些问题进行选题,鼓励真题真做完成毕业环节,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进行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的初步能力。

7、按照《学生校企联合培养学习手册》和培养矩阵的规定完成校企联合培养阶段项目制教学任务。

8、坚持“真题真做”原则,完成毕业设计教学任务。

三、培养模式

1、校企联合培养坚持“学生中心”,因材施教,学生自愿报名,学院统筹安排实施校企联合培养。

2、校企联合培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坚持岗位制和项目制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3、根据2018级学生实际情况,校企联合培养采取二种培养方式:(1)企业培养:学院统筹安排培养企业或者学生自主联系培养企业,学院审核同意。学生自愿选择培养企业和岗位2)校内培养:学院引进企业资源,校内建设校企联合培养模块,学生自愿选择培养模块。

4、校企联合培养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活动,学生必须参加并考核合格,才能取得培养阶段的学分。考核不合格,不能补考,只能重修。

5、培养时间:2021-2022学年。

四、实施和管理

1、 学院向学生提供校企联合培养企业的详细信息,组织企业宣讲,学生自愿报名。自主联系培养企业并前向学院申请,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2、学生进入校企联合培养企业,学院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下发校企联合培养阶段学习手册和各项培养阶段工作资料

3、学生进入校企联合培养企业前,必须签订《自动化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校企联合培养阶段和实习三方协议书》,规范学生、学校、企业在培养和实习过程中的权利义务。

4、培养和实习期间实行学校导师负责制,学校导师负责处理校企合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向学院反馈情况,通报信息。及时认真记录培养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培养和实习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5、联合培养期间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管理模式,学院要科学、合理的安排学校导师的巡查和指导计划,以保证学生在培养和实习期间能够得到学校导师有效地指导。

6、在校企联合培养阶段,学生必须按学校导师的要求提交实习日志、周志等实习记录,并按教学大纲的要求撰写相关报告。实习结束后,填写实习鉴定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回校参加考核。

7、学生在校企联合培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和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保密、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制定,对违反规定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8、 在校企联合培养期间,学生应认真完成实习计划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听从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的安排和指导,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岗位和实习单位。

9、在校企联合培养过程中,学生应遵守企业的作息时间、请假制度等劳动纪律,因病、因事需请假者,一周以内由实习企业批准,一周以上者须经实习企业和学校共同批准。未经允许,没有正常参加企业的培养活动,应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的规定执行。

10、校内培养学生参照企业培养学生模式管理与考核。

五、校企联合培养矩阵

1、校企联合培养采取岗位制和项目制结合的方式完成。

2、校企联合培养矩阵分企业培养和校内培养两种方式制定培养矩阵。

3、岗位制在培养企业实施,不同岗位的轮岗由企业考核,由培养企业按照企业考核标准考核并实施。

六、考核与成绩评定

1、 校企联合培养阶段的成绩由学校导师教师和企业导师共同评定,学院审核。成绩评定要根据教学大纲中的相关规定,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成绩。

2、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培养企业,否则按旷课处理。(校内培养、校外培养)旷课两天以上(含两天)者、培养期间缺勤三分之一者取消考考核资格,成绩不及格者处理。

3、成绩考核分阶段、分项目实施。成绩考核按照手册和培养矩阵的要求实施。

4、学生应完成校企联合培养阶段的各项考核任务。各项教学计划全部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可以采取学分认定和互换的方式认定课程成绩、毕业实习成绩、毕业设计等成绩,并取得相应学分。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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