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湖工党发〔2021〕68号)、《关于做好202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核拨和二次分配工作的通知》、《关于2022年基础性岗位绩效结算的指导性意见》和《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2022年度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方案》,2022年度学院奖励性绩效金额共计2602714元,年前已发放奖励性绩效金额共计2065274元,剩余未发放金额共计537440元,其中工作业绩类奖励经费团队部分19800元,创新创业经费指导老师部分19669.8元,学院统筹部分497970.2元。此外,年前下拨的工作业绩奖励未包括学院2022年度科研积分奖惩,现将科研积分奖惩66000元纳入学院统筹部分,共计563970.2元。
经学院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讨论,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学院统筹经费分配方案,按以下方式发放:
(1) 人员经费(负责人:吴远志)
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81人,按在岗月数发放,发放标准为250元/人/月,合计235875元。
(2) 课时费(负责人:叶拓)
经教研室、教科办和学院审核,部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有误,根据多退少补原则,需补发10位老师课时费40251.3元,16位教师需退回课时费20030.7元,合计20218.60元。
(3) 考务费(负责人:叶拓)
2021-2022-2学期,出卷阅卷费8259元,监考费20160元,巡考费2160元;2022-2023-1学期,出卷阅卷费9560元,监考费30000元,巡考费3000元;合计73139元。
(4)兼职津贴(负责人:吴远志)
2人兼职从事教务管理工作,发放津贴10000元;4人兼职准备审核评估工作,发放津贴5000元;4人兼职从事工会工作,发放津贴1200元;1人兼职从事综合办工作,发放津贴4000元;合计20200元。
(5)科研奖惩(负责人:毕红霞)
科研奖惩分为进账经费奖惩和科研成果奖励2部分。进账经费奖惩,将纵向和横向进账经费转换,按纵向进账经费为横向进账经费6倍进行计算;院内有进账任务的院内老师,每超出任务经费的10%奖励200元,每超出10%,但不足下一个10%的部分不奖励,封顶7000元;院内无进账任务的老师,若有经费进账学院,按200元/万发放奖励,封顶7000元;院外无进账任务的老师,若有经费进账学院,给予2000元/人奖励;未完成任务经费每10%扣200元,超出10%但不足下一个10%的部分不扣除,扣除封顶2000元;根据进账经费情况,合计奖励经费59400元,合计扣除经费50800元。科技成果奖励,根据《湖南工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办法的科技成果计分办法》中的论文和专利相关规定进行计分,按1元/分进行奖励,根据科研成果情况,论文奖励合计11220元,专利奖励合计6630元。合计科研奖励经费77250元,扣除经费50800元。
(6)专业建设工作经费(负责人:毕红霞)
1个专业接受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察,发放工作经费59087.6元; 2个专业参加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预审和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评审准备工作,各发放工作经费8000元;合计75087.6元。
(7)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负责人:范志明)
4个教工支部,按1000元/支部发放工作经费;6个学生支部,按500元/支部发放;合计7000元。
(8)基层教学组织经费(负责人:叶拓)
教研室和实验室工作经费,按1000元/个发放,合计8000元。
(8)补发津贴(负责人:范志明)
教学科研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和综合办主任三个岗位无兼职津贴,为保证上述三个岗位人员基本待遇,发放津贴4000元/年,合计12000元。
(9)管理人员津贴(负责人:王小虎)
管理人员(班子成员7人、教学科研办3人、学工办8人、综合办1人、教研室(实验室)主任9人、退二线领导1人),按2000元/人发放津贴,合计58000元。
(10)辅导员津贴(负责人:王本强)
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关于辅导员待遇的相关规定,按3000元/人发放津贴,合计24000元。
(11)教师荣誉奖励(负责人:叶拓)
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教师,按1000元/人发放,合计2000元。
(12)绩效分配工作特别奉献奖(负责人:范志明)
奖励为绩效分配做了大量工作的老师,共计2000元。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