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关于开展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4日 编辑: 点击:[]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23〕37号)文件精神和《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学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类别

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3届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全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三、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学年内未受任何校纪处分,无任何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道德、学习成绩、专业实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

5、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7、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

8、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2)曾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社会取得重大反响或为学校争得荣誉。

9、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5、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A.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B.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

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6、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可以不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7、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得为同一人。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指标

每个班级推荐3名同学参评校级优秀毕业生,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的毕业生的不受指标限制。推荐校优秀毕业生的同时可推荐省优秀毕业生。学院从级推荐的毕业生中评选推荐39名校优秀毕业生,22名省级优秀毕业生

五、评定程序

12023年2月26日前,班级提名。本人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注意: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须有校级荣誉2项以上或省级荣誉1项以上,校级奖学金除外)提出申请,并在班级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辅导员提出推荐对象名单,并将推荐结果在班级公布,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到邮箱1853248493@qq.com(备注班级及负责人联系方式),纸质材料(校级和省级分别用两个档案袋装好)交到机械楼4401(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材料如下:

1)湖南工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附件1),注意看表下方的填写说明,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湖南工学院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2),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5),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6)2023届优秀毕业生奖金发放表(附件7),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7)湖南省普通高校2023届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附成绩单及荣誉佐证复印件,至少校级1张、省级2张),纸质档一式两份、电子档一份。

2、2023年2月28日,学工办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学工办对班级提名的对象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并召开学生工作会议例会在广泛征求辅导员意见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3、2021年3月2日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学工办将初评意见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六、奖励标准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湖工学〔20225号)文件,校级优秀毕业生500/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由省教育厅授予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3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学工办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使整个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2月24日   

 

关闭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