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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李冰”校友奖学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编辑: 点击:[]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李冰奖教奖学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李冰”校友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校友奖、助学金的教育意义,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学习氛围,现将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在校在籍本科生

二、奖学、助金类型及报名条件

(一)“李冰”奖学金。本次共设个人奖学金6万元。学习标兵奖,名额10个,奖励标准2000元;服务奉献奖,名额10个,奖励标准4000元。已经获得过李冰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

1.奖励类型:

学习标兵奖:学业成绩专业排名第一(依据2024-2025学年成绩)。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获得奖项荣誉、担任学生干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等作为其他评价条件。

服务奉献奖:道德品质优良、有突出先进事迹,能激励学生;或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学生;或在学校建设与发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受到相关部门表扬或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者;或担任院(班)团学主要干部或院青协主要负责人期间,工作认真负责,无私心,奉献精神强,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团队或个人。参加学院各项活动、获得奖项荣誉、担任学生干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等作为其他评价条件。

(二)“李冰”助学金。本次共设助学金2万元,资助总人数为10人,资助标准为每人2000元。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2、学业成绩全年无挂科现象,且成绩或综合测评班级排名30%以内。

3、积极参加学院教学科研活动、学生社会活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等作为其他参考条件。

4.本年度已同时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不再参与此次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11月15日前完成)

2、班级推荐及材料报送。导员审核后,将申请表、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以班级姓名命名将电子档发送到3923164863@qq.com(11月15日截止),纸质档材料提交到机械楼4401(11月15日19:00-21:00)。

3、材料审核及初评。学工办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核实,并进行资格审核。(11月18日前完成)

4、会议评审。召开学院学生工作会议开展综合评议并进行推荐,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11月25日前完成)

5、评定并公示。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评定,并将结果进行公示。(11月30日前完成)

6、备案与转呈。湖南工学院教育基金会将评审材料一份在基金会备案,一份邮寄至杭州全盛机电有限公司。

7、颁奖与发放。湖南工学院基金会和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共同组织颁奖仪式,颁奖仪式上邀请杭州全盛机电有限公司李冰董事长现场颁发获奖证书。





              “李冰奖教奖学助学基金”评审委员会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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