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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9日 编辑: 点击:[]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参与到教育教学培养的全过程中,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湖工教评〔2013〕7号),学院决定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
一、教学信息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2、学习努力,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秀;
3、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
4、坚持原则性,能真实、准确、及时反馈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教学信息员的选拔
 根据教学信息员的基本条件,要求每班选拔一名教学信息员,组成学院教学信息小组,并确定一名院学生会干部担任本院的教学信息小组的组长。
三、教学信息员的职责
(一)组织班级同学学习相关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包括课前准备、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评定等)的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反映教学事故情况;

(四)反映学生到课、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情况;

(五)了解并反映师生对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保障部门的意见与建议;

(六)反映其它认为有必要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

(七)协助教评处和各二级学院(部)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

(八)参加教评处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九)完成教评处布置的其他任务;

(十)及时将学校的相关要求和反馈信息传达给学生。

四、管理与奖惩办法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学生代表,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支持其工作,并有责任保护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权益。对故意损害教学信息员名誉或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指导下,信息员小组每学期应按期召开信息员工作例会和两次以上师生座谈会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1年,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表现,学院有权提出更换意见。对任期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予以解聘。学生教学信息员如中途退出须事先向教评处提出申请。

(四)所有学生教学信息员如能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综合测评加分按教学信息员所在学院学生分会、团总支干部同等对待,依《湖南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之规定给予学生综合测评加分。

(五)每学年根据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发表稿件、工作总结及参加会议情况评优并进行表彰。奖项设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不超过总人数的30%),学院对获奖学生信息员颁发证书并参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五、教学信息员的管理

1.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小组负责学生教学信息员的选拔和指导工作。

2. 教学信息员应在教学质量监控小组的指导下,以教学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工作,对工作突出的教学信息员予以表彰,对任期内表现不佳者可随时提请所在班级予以调整。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1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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