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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30日 编辑: 点击:[]

为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湖南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工教评(2020)1号)要求,落实《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成员

小组由院领导、各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和教学秘书等组成,小组设组长两名,由院长和书记担任,设秘书一名,成员若干,由各教研室主任和督导组长担任。

二、监控对象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承担各类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及全体学生。

三、监控内容

(一)教学准备:检查教师“教学六有”是否齐备:教材、教案(学期教案,并关注是否对已上过的内容进行课后评议)、课件、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学生考勤记录表等。

(二)教学纪律:检查教师和学生上、下课是否准时;检查教师是否擅自调教室,是否按照教学日历安排进程授课,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包括学生随意进出教室,学生的手机鸣叫)等。

(三)课堂教学运行情况

1.教师是否开展组织教学。

2.教师教学内容是否熟悉。

3.教师教学方法是否恰当。

4.教师的教学能力,包括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流畅、生动,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教具选用适当,能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课堂组织能力强,处理突发性问题及时、恰当,教学秩序井然

5.教师教态是否合乎规范。

6.教师课程课件的制作及使用,包括课件的色彩对比性是否强、字体大小是否恰当及内容是否恰当等。

7.多媒体教学是否与传统教学相结合,黑板板书安排合理。

8.教师的实验教学准备是否充分、是否按实验课表上课,讲解是否细致,演示是否规范;学生是否按教师的要求进行规范实验。

(四)教师作业与实验报告的布置及批改

1.教师是否及时布置和批改作业。

2.教师布置和批改作业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3.教师实验报告是否及时按要求批改。

(五)教学效果

每半期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倾听学生对学院及教师的意见,每期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征询教师对学院管理的意见、建议。

(六)评学

教师对学生学习的评价(班级整体学习状况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优秀班集评选考核体系。

四、分工安排

(一)课堂教学

1.新开课以及第一次上新课的老师,必须由教学质量监控小组成员组织听课,试讲合格方能正式上课。

2.教师课堂教学督查,由全体质量监控小组成员负责参与,每人每月听课节次不少于2节(教学院长4节),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应听完本教研室每位教师的课不少于1节,并填写听课表。

3.每学期开学第一天的课堂教学、放假前后两天的课堂教学、新开课程、教师承担新的教学任务的课堂教学属于重点检查内容。

4.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应至少组织一次课堂教学优质课竞赛课或公开课活动。

5教研室主任定期收集教师听课与学生评教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学院教务办。

6教务办定期整理教师、学生与管理人员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教学院长汇报,由教学院长处理。

(二)实践教学

  1.实验室主任负责督查教师实验教学情况,每月将情况反馈给教务办公室,教务办公室负责整理上报。

  2.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应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策划并开展一次学生专业技能竞赛活动,并负责整个竞赛活动的监控。

3.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监控毕业生认识实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教学运行情况,督导小组随时实地检查。每学期期末,将教师实习情况汇总并整理报与教学秘书。

4.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课程设计指导过程的监控工作。每学期期末,将教师指导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整理报与教学秘书。

5.分管实践教学的院长全程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督导小组其他成员随时检查。

  (三)学生纪律

学生辅导员负责督查学生出勤及纪律情况,并反馈给班主任和教学秘书。

(四)评教评学

每学期由教学秘书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教学院长及各班学习委员参加。并由教学院长就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解释,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负责与相关教师沟通。 组织一次教师座谈会,获取教师对学生学习的评价(班级整体学习状况的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优秀班集评选考核体系。

 

湖南工学院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1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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