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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0日  点击:[]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工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工政发〔2019〕6号)相关进度安排,学校将于正常开学的第二周对以下评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二级教学单位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严格根据学校《关于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院教务〔2019〕62号)》文件要求和上学期期末教务处、教评中心反馈的修改意见,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各单位需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经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核后的电子文档发送到樊凌衡老师邮箱:191089460@qq.com。

2.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严格根据教评中心、教务处2020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2019版课程大纲整改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和上学期期末教务处、教评中心反馈的修改意见,对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全面修订,各单位需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经单位行政负责人审核后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刘赛老师邮箱:20597156@qq.com。

3.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根据上学期人事处关于师资队伍建设要求,做好师资的引进与选聘、各项手续的办理等,确保师资数量充足,师资结构合理完成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

4.档案建设工作。严格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各二级教学单位档案建设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湖工教评〔2019〕7号)》 要求,于2020年4月10日前,切实做好相关档案的建设工作。

5.单位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准备。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3中的格式与要求进行准备,并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经单位党政负责人审核后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王扬子老师邮箱:2441572218@qq.com。

(二)二级职能部门

1.制度的废、改、立。根据本部门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第一阶段评建任务检查时列出的制度清单,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好制度废、改、立工作,每项制度废、改、立完成时间不得晚于6月30日。

2.部门工作特色与亮点、支撑材料准备。严格按照附件2、附件3中的格式与要求进行准备,并于2020年4月1日前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的电子文档发送到王扬子老师邮箱:2441572218@qq.com。。

二、检查形式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相关评建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并严格按照检查内容与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学校将组织专门人员分阶段逐项进行检查,并逐项在校园网上公布检查结果。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1.二级教学单位自评自建报告参考模板

附件2.部门工作特色与亮点参考模板

附件3.自评报告、工作特色与亮点、支撑材料排版格式要求

 

 

 

                                                         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