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湖南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研究决定拟同意对黄玲玲等17名学生转专业。
现予已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至6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6月21日之前向我院反映,电话0734-8432328。
湖南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