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 神 ,深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 〔2025〕 3 号)、《湖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工作提示》和省教育厅《湖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湘教发〔2023〕9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校外教学点年检和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
一、检查范围及对象
1、2024年各高校已备案的校外教学点;
2、2024年及之前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目前状态为“停招”但仍有在籍学生的校外教学点;
3、2025年拟新增的设点单位。
二、校外教学点年检流程
1、校外教学点自查。
2月21日前,各校外教学点对照《湖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及管理办法(试行)》,从办学定位、办学条件、财务管理(含分成比例、教学开支及其他经费使用等)、教学管理、履职尽责等方面,严肃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并向所在市州教育(体)局和主办高校报送加盖公章的校外教学点年度办学自查报告、《高校校外教学点2024年度自查自评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表》)等2类材料。
2、主办高校普查。
2月26日前,我校对校外教学点进行检查,给出年检意见,并向省教育厅报送加盖公章的公文、主办高校年检报告、《高校2024年度校外教学点年检意见汇总表》,以及各校外教学点的年度办学自查报告、《自评表》等5类材料。
3、各市州复查。
3月5日前,各市州在校外教学点上报自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参照《自评表》《复查要点参考清单》(附件3)对辖区内所有校外教学点进行复查,重点检查办学条件相对较差、潜在风险隐患多的校外教学点,查处取缔未经备案的教学点,并向省教育厅报送加盖公章的公文、市州教育(体)局复查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排查的风险隐患、改进措施及意见建议,本辖区停招校外教学点有关情况等)和《市州教育(体)局2024年度校外教学点复查意见汇总表》等3类材料。
三、新增校外教学点备案工作
1、2月21日前,我校对拟新增的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的专业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核查拟设点单位的背景、资质,并进行实地考察。经学校党委会审议后,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月28日前向设点单位所在市州教育(体)局提交校外教学点备案材料。
2、3月10日前,各市州教育(体)局完成拟新增校外教学点审核。
联系人:阳兰平、代光艳、伍叶莉
联系电话:0734-8432336
电子邮箱:313154319@qq.com。
附件:1.高校校外教学点2024年度自查自评表
2.高校2024年度校外教学点年检意见汇总表
3.复查要点参考清单
湖南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