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2025届夏季(2023级专升本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湖南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南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过程。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2、引导学生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构思设计能力、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试验设计研究能力、社会调查能力、数据处理计算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工程制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技能。
3、培养学生勇于实践和探索的创新精神。
二、组织与实施
1、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刘文华
副组长:王金银、校外教学点负责人
成 员:阳兰平、罗玲、伍叶莉、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成人教育科,由阳兰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办法;
(2)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3)督查与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程;
(4)组织领导成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教师安排与答辩工作;
(5)抽查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6)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三、指导教师的聘请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聘请湖南工学院的老师,在师资不够的情况下可适当聘任校外教学点或兄弟院校老师,指导教师须安排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担任,1个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20人。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聘任须报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批准、备案;外聘指导教师的职称及学历证明必须导入到学院教学管理平台的教师业务档案中。
3、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指导,做到尽职尽责,因材施教,教书育人。
(2)提供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或审核学生自选题。
(3)审核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合格后上传到教学管理平台。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等。
(4)进行过程指导和检查。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检查学生的撰写进度和质量,提出指导意见,指导次数不得少于3次。
(5)预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等)的质量和格式进行全面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指导学生参加答辩。
四、论文(设计)选题与写作要求
1、指导教师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学生也可根据本人工作内容和社会调查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做到每人一题,若选择老题,须“老题新做”。毕业论文(设计)课题名称、 内容、难易程度等要契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不能严重偏离专业方向;课题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努力将课题与工程实际相结合。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题目确定后,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题目内容完成任务书(见附件),根据任务书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并编写研究提纲,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研究方案。
3、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8000字,毕业设计文字部分不少于3000字。参考的文献资料应大部分为近1~3年的参考资料和文献,阅读量不少于15篇,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外文资料。
4、毕业论文(设计)应尽量做到结构严谨,层次清晰,内容详实,行文流畅,语句通顺,分析归纳科学合理,结论严谨,论文格式符合规范要求,技术用语准确。
5、毕业论文重复率严格控制在30%以下,毕业设计重复率严格控制在40%以下,超过标准的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学生按延期毕业处理。
五、论文(设计)指导原则
1、指导老师要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提供必要的试验条件或建议社会调查的对象及内容,指定主要参考资料,进行工作进度安排等。
2、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学生写作进度,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督促、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指导次数不得少于3次,填写《湖南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师指导记录及意见表》。
3、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指导教师务必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等)的质量和格式进行全面预审,提出初评意见并给出相应论文写作成绩,指导学生参加毕业答辩。
4、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严禁毕业论文(设计)买卖、代写抄袭等不良行为发生,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
六、论文(设计)进度安排
时间节点 |
毕业论文(设计)进程安排 |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0日 |
聘请指导老师,上传外聘指导教师的职称和学历证书扫描件至弘成教学管理平台,进行资质备案。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15日 |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确定选题并将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上传弘成教学管理平台,学生通过调查,搜集资料、数据,列出提纲,撰写开题报告。 |
2025年1月15日 -2025年4月30日 |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撰写、修改论文(设计),直到论文(设计)合格;指导老师填写指导意见表(不少于3次指导意见);论文(设计)合格且查重检测重复率达到要求,指导老师在弘成教学管理平台上给予论文写作成绩(以百分计)。 |
2025年5月1日前 |
学生将达标的查重报告(简版)和合格毕业论文(设计)上传平台。 |
2025年5月10日 -2025年5月30日 |
组织毕业答辩,校外教学站点负责填写答辩记录表、答辩成绩单,登陆平台录入相关成绩。 |
七、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可进行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必须按照指导教师的指导意见修改到位,查重检测重复率达到要求,论文写作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2毕业论文查重检测重复率不得大于30%,毕业设计查重检测重复率不得大于40%。
八、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答辩的成绩采用100分制进行计分,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按写作占60%、答辩占40%的比重进行核算,60分以下为不及格,60分-69分为及格,70分-79分为中等,80分-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延迟毕业,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做,参加下一届毕业论文答辩。
湖南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1、湖南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汇总
2、《湖南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