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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在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点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建设新时代技能人才强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湘人才发[2023]4号)要求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证书”制度,促进院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和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应用型本科高等院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许可的湖南省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现拟面向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对通过考试的学生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次认定具体报名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序号

职业代码

职业

工种

级别

1

4-01-06-01

电子商务师

网商

5、4、3

2

4-04-04-02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网络安全管理员

4、3

 

二、认定报名条件

考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认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规定,对考生申报资格统一按照人社部制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执行。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我校学生符合本条报名条件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我校学生符合本条报名条件

三、认定报名

(一)申报材料

1.报考学生如实填写《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提交电子档材料以存档备份。

2.根据需要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用个人真实信息实名注册,进入“在线验证”栏目,申请“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教育部注册的在校学生须提供二维验证码扫描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考生提供电子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文件。

(二)考试缴费标准

考试缴费标准按《关于公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人社20243号)规定,参照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表收取。

收费项目

 

鉴定等级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理论知识考试费

操作技能考试费

考务费

合计

初级工

60

176

24

260

中级工

60

226

34

320

高级工

60

256

64

380

说明:操作技能考试费标准可按实际成本相应降低或增高,但上浮不得超过30%。

培训费用

  为提高在校学生的技能水平,提升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通过率以及就业竞争力,拟开展考前线上培训。培训费用为600元/人。

)认定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组织报名,考试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址:

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社科楼4楼继续教育学院406办公室)

2.联系人

熊老师 15576717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