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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外教学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点击:[]



 

各站点:

根据《湖南省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我校召开的学历继续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各站点对照文件精神和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准备相应的整改材料,我院近期下去检查,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 整改材料内容

1、设点单位办学资质

根据教职成厅〔2022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设点单位原则上应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成人文化教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取得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时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各设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准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以及近3年内与学校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复印件。

2、办学师资队伍

3年教学点聘任主讲教师、辅导教师、专兼职管理人员一览表(人员一览表应包含以下字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职称、毕业院校、毕业专业、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聘任日期、任课专业)、聘任合同、身份证复印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主讲教师授课安排表等。

3、教学场地及教学资源

(1)教学场所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教学场地产权证等;

(2)教学设备、实习实训场地证明材料,教室、语音室情况一览表(教室一览表应包含以下字段:教室名称或编号、教室使用面积、教室座位数、教室类型(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机房、录播室、直播室))、电脑台套数等;

(3)教学资源:信息化平台一览表、图书资源(含电子图书)一览表(图书资源一览表应包含以下字段:图书编号、图书名称、出版日期、图书价格、图书在馆册数、专业方向)等。

4、教学过程管理检查

(1)3年毕业生花名册、毕业生成绩总表、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一览表(一览表应包含以下字段:学号、姓名、年级、专业、论题题目、指导教师、成绩)、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

(2)在校生花名册;

(3)3年面授课程安排表、面授照片或视频文件等;

(4)3年教材发放一览表。

5、考试管理

(1)3年考试试卷及课程考试成绩册;

(2)3年组考及考试安排。

6、招生和经费管理

(1)3年招生宣传资料招生花名册;

(2)3年学费收缴收据、收费明细、课酬支出明细等。

7、规章制度

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汇总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二、检查时间

各站点在1128日前准备好相关资料邮寄到学校(毕业论文、学费收缴收据无需邮寄,在站点准备好备查),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18湖南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社科楼412(请用顺丰快递),联系代光   电话:13575279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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