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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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湖南工学院商学院实验室卫生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点击: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场所,创建文明的、清洁的实验环境,是确 保教学及科研实验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

1 .实验室各房间应设置专门的卫生负责人,卫生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各房间 的卫生工作。各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使用人负责打扫,几人合用的房间排定 卫生值日并标记值日人员。

2 .公共场所由清洁人员负责,做到一日两清。重大事件前应对所用场所提 前清扫,并保证使用期间的清洁。

3 .实验室严禁随地吐痰,不得在走廊、窗外及平台等处乱扔烟头、果皮、 纸屑等杂物。

4 .仪器、设备应无积尘,桌椅、地面、墙壁应洁净,物品放置整齐。 由使 用人及管理人员负责。

5 .实验大厅的卫生由实验室使用方在实验结束后负责清扫。

6 .办公室人员每月检查一次卫生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室,提出限期

清扫意见,如不改正则在公告栏公开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