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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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湖南工学院商学院开放性实验室使用办法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3日 点击:

为了鼓励教师和学生到实验室开展实验学习与研究,提高实验室的资源利用 率,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现结合我院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开放的内容

1.  进行与教学课程有关的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

2.  进行与教学课程有关的课程设计。

3.  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4.  学生参加教师的科研课题研究。

5. 学生专业技能训练。

6. 学生自拟实验课题实验。

7.  课题研究:教师进行课题研究和论文的写作。

8.  教学准备:教师为教学备课的需要。

9.  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主持的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二、 申请的程序

1. 申请人在学校网站下载“实验室借用申请表 ”,并按申请表要求逐项填写, 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至实验中心。

2.  学生使用实验室必须要有一名指导教师, 由学生自己联系或实验中心指 定。

3.  经实验中心审批同意的研究项目, 申请者必须提前一周到实验中心协商 项目实施计划以及实验室使用时间安排,以上事项经系部同意后由实验中心根据 其硬件要求、时间、软件、以及人数安排具体实验地点,并将申请表回执反馈给 申请人。

4. 申请人将回执在使用实验室前交给实验中心的管理员,管理员将按照其 要求准时开放实验室。

5.  实验中心在使用实验室前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6.  学生与老师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