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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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商学院 ACCA 教学班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2日 点击:

为推进 ACCA 教学班教学管理工作,完善学院教学管理监控体系,提高教 学管理质量和水平,促进学院领导、教师及管理人员深入教学管理一线,确保 ACCA 教学班教学活动有序高效进行,参照《湖南工学院听课制度》(湖工教评 [2015]2 号)、《湖南工学院教学督导团工作条例》(湖工政发[2013]43 号)等制度, 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听课制度

第一条 听课安排与时间要求

1 、主管和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 4 学时,其他院领 导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 2 学时;

2ACCA 教学班的班主任每学期在自己所带班级的听课时数不少于 8 学时;

3 ACCA 教学班的带班辅导员每学期在自己所带班级的听课时数不少于 6 学时;

4 、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学期ACCA 教学班听课时数不少于 3 学时。 第二条 听课范围和方式

1 、听课范围为ACCA 教学班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理论课和实践课;

2 、听课方式:可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时间,也可参加由学院、教 研室组织的示范课、教学观摩活动。

第三条 听课管理

1 、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评课记录本,课后应及 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 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

2 、听课人员享受工作补贴,并优先安排参加学院及 ACCA 班合作办学机构 组织的相关学习和业务交流。按照实际听课时数发放听评课工作补贴,参照学校 标准按50 /课时执行,相关费用从 ACCA 工作经费中列支;

3 、其它规定和要求参考学校的听评课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章 出勤管理制度


第四条 出勤管理

1 ACCA 教学班的学生应按时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需办理请假手续,应同 时向班主任及带班辅导员申请;

2ACCA 教学班学生大一到大三学年安排晚自习,在 ACCA 班专用教室进 行,由学院统一安排;

3 、院级领导、ACCA 教学班的班主任及辅导员应对学生的出勤情况(含晚 自习)进行抽查,并及时反馈,原则上每两周一次;

4 、辅导员每周需对有缺勤(含晚自习)情况的学生进行通报,对于旷课次 数较多或有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督促形成 良好学风。

第三章 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第五条 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组成

1 、学院成立 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设立专门办公室,设主任 1 名,专职 工作。

人员 2-3 名,班主任和辅导员若干名;

2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负责 ACCA 教学班从招生宣传、遴选组班到学生 毕业期间所有教学方面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 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教学辅导

1. 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主任、专职工作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每学期需通 过听评课、早晚自习、寒暑假等业余时间参与ACCA 教学班学生的课程辅导, 协调完成学生报考服务、送考、成绩统计等相关管理工作;

2.工作津贴:教育与发展中心主任每学期辅导课时按 40 课时计算,专职工 作人员每学期参与辅导课时按 40 课时计算,标准按 50 /课时执行;ACCA 学班班主任专项工作津贴按普通班班主任津贴的一倍计算(每年 10 个月),辅导 员专项工作津贴按普通班班主任津贴的一倍计算(每年 10 个月);全球统考的接 送考汽油费按50 /次的标准进行计算,相关费用从 ACCA 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七条 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及专用教室资产管理

1.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办公室及专用教室资产优先满足 ACCA 教学班教 学及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由中心工作人员、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共同管理;


2.在不影响 ACCA 教学班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其他部门因工 作需要使用相关资产,需提前 3 天与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沟通协调。

第八条 ACCA 学生服务中心

1ACCA 学生服务中心是 ACCA 教学班同学 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 服务、自我成才 ”的学生自治组织,分属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在学院党 委领导、分团委和 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

2 ACCA 学生服务中心设副部长一名,干事 2-3 名;

3ACCA 学生服务中心负责 ACCA 教学班同学学业发展、技能考证、心理 健康、安全维稳、奖助勤贷、就业创业等各方面管理服务,协助 ACCA 教育与 发展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4 ACCA 学生服务中心设在 ACCA 教育与发展中心办公室,相关费用从 ACCA 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四章 奖学金制度

第八条 奖学金制度

为提高 ACCA 教学班同学学习考证的积极性,提高各门课程全球统考通过 率,设立 ACCA 奖学金制度,具体评定方法参见《商学院 ACCA 教学班奖学金 制度》。

第五章 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为确保 ACCA 教学班的招生、组班、转专业等其他各项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提高 ACCA 教学班生源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对参与ACCA 教学班各项相关工 作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工作津贴,根据实际参与相关工作的天数,按照每天 2 课时 50 /课时的标准计算,相关费用从 ACCA 工作经费中列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商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