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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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

商学院青年教师坐班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7日 点击: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院战略,促进我院青年教师快速成长,成为助力学院学科发展、专业建设、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骨干力量,助力学院申硕成功和快速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纳入本制度的教师范围为我院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第二条 依托学院现有博士工作室、科研基地和专业教研室,学院建立青年人才成长助力站(以下简称“成长站”),为纳入本制度的每个中青年教师在“成长站”内提供固定工位和科研办公条件。

第三条 进入“成长站”的教师,要求集体坐班。每周坐班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累积8小时,含上课时间)。集体坐班期间,开展有组织学习和科研活动,推进学术沙龙等活动。同时,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由院领导临时调配一定数量的青年骨干参与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 学院对第一条涉及的教师做分类分层要求:

(一)41-45岁的教师,采取自愿入站原则。

具有博士学位且未曾完成以下工作之一的教师,原则上“成长站”。如有特殊原因者,需向学院提交正式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理由和自我承诺条款)。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项目;

2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等奖及以上,排名前

3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到款经费累计100万元及以上;

4、D3(北大核心CSCD扩展版)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

5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省级等奖及以上,排名第

(二)40岁及以下的教师,原则上“成长站”。

(三)新引进的博士,无论年龄是否超过40岁,都要求“成长站”

(四)已经聘任学院管理服务岗位且参加教学科研活动的教师,视同进站。

第五条 学院对教师出站条件做出如下要求(符合其一即可)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教育部项目;

2D3(北大核心CSCD扩展版)及以上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

3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等奖及以上;

4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累计100万元以上;

5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得省级等奖及以上;

6入选省厅级人才计划或科研创新团队。

第六条 相关工作要求

1、每位进站教师要围绕工商管理应用特色学科和应用经济学校级优势学科确定研究领域,开展相关课题申报和学术论文撰写

2、每学期初全体进站教师按学院要求排出值日表,值日表张贴在博士工作室、科研基地和专业教研室门口醒目位置,并按照坐班人员要求在商学院一楼进行统一打卡

3、综合办公室为“成长站”提供正常科研办公条件支持,负责进站教师的日常考勤。

第七条 进入“成长站”教师除享有普通教师的权利义务外,还享有如下权利义务

1、同等条件下,进站教师优先获取学院科研教研项目推荐和相关资源支持。

2、商学院有评审权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优先推荐。

3、按时考勤且表现优秀的,同等条件下,评先评优优先。

4、相关人员未按要求坐班的,原则上不参与评优评先。

第八条 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商学院

                     学院

2024年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