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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商学院2026年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6日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6〕20号)及《关于清算下达2026年省属学校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6〕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李光红、文凤华

副组长:刘佳林、李闯、朱纪红、黄飞

成员:张诗菡、白力可艳、戴秋菊、李龙、周文婕、罗亦、阳慕蓉、易明明、彭天琼、全体班主任

二、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光红

副主任委员:刘佳林

成员:张诗菡、白力可艳、戴秋菊、李龙、周文婕、罗亦、阳慕蓉、易明明、彭天琼、班主任代表、教研室老师代表、学生代表

工作内容:负责评审工作,依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参评学生进行评议,提交评审意见。

三、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指标分配,我院拟推荐5名同学参评国家奖学金。

四、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含2026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

2.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五、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原则上应是校特等奖学金或者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或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的情况。

六、评审要求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院在收齐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材料进行评议,并组织学生进行答辩。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程序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18日完成

9月18日17:00点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将申请材料纸质档(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用档案袋装好,交到学院学工办(经管楼205)阳老师处,电子档发送至2052113774@qq.com,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上报的材料主要包括:《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成绩单、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2、评审委员会评议----9月23日前完成

学工办对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由学院设立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材料进行评议,评议分为材料评议和组织面试评议(答辩),形成评议意见和推荐名单(评议委员会须在推荐名单上签字,将初评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

3、公示与上报----10月9日完成

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推荐名单后在学院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八、其他事项

1、附加材料: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项或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除需上报一页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以外,还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

学习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1项或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如无相关资料证明该生在其他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在审核中将认定该学生不具备获奖资格。

2、注意事项:统一使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表格,不得更改表格里其它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如该项无内容,请使用斜杠标明),申请表格用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推荐理由100字以上,院系意见100字以上,要求字迹清楚,理由和意见不得出现重复。

九、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关系到全院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带班辅导员、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落实,严格审查材料,规范评定程序,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2、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在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优亲厚友、拉票、受贿或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严禁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奖励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奖学金或保管学生银行卡。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为保证我院国家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阳老师:15084979203)和书记院长邮箱(sxy@hnit.edu.cn)接受学生监督,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将及时修正并公布调查结果。

附件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附件2:《评审材料》

附件3:《2025-202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6:《国家奖学金学生优秀事迹材料》

 

 

商学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