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文件)文件精神和教务处关于《关于做好2025级学生大二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以及结合《商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为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允许确有专长或对某专业有强烈兴趣爱好的学生转专业。为做好本次转专业工作,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文凤华、李光红
组员:李闯、朱纪红、黄飞、刘佳林、文红武、张诗菡
秘书:杨京鑫
(二)主要职责。根据我院现有师资条件、学生班级人数、教学场地容量等情况核定。根据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为学生做好转专业的咨询与指导工作;负责审核转入学生资格,初审转专业名单,汇总各专业转入名单报教务处;做好未能转出学生的思想工作,落实转入学生的教学安排等。
二、基本工作原则
(一)转专业要求
1、按照《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转入学生符合我院相关专业的招生规定:
工商管理(物理类/理工、历史类/文史)、金融工程(物理类/理工)、会计学(物理类/理工、历史类/文史)、会计学ACCA(物理类/理工、历史类/文史)、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物理类/理工)。
3、转专业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上高考成绩等个人相关信息,如存在任何诚信问题,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4、根据《商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在2025-2026-1已完成第一次转专业招录后,各专业尚有部分剩余计划名额,作为本次转专业的可转入计划,具体计划如下:
商学院2025级第二次可转转入计划
序号 |
专业 |
可转入计划(人) |
备注 |
1 |
工商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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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融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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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计学ACCA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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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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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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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专业条件与考核办法
(一)转专业对象:
学生转专业限于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楚怡班学生、已转过专业学生),要求学生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转专业条件:
学生原则上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1、因原专业学习特别困难的,经所在二级教学单位认定不适合继续在原专业学习的,通过接收专业所在的二级教学单位考核可以转入合适专业;
2、因学科特长或者个性发展需要的,须提供创新创业类成果、竞赛获奖证书等充分说明专业特长的材料;
3、退役和创业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其转专业需求;
4、学业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转专业时,依拟转入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5、转入会计学ACCA学生面试时需英文自我介绍(咨询电话杨老师:18373405992)。
考核方式:以高考录取成绩、本学期考试课程的平均成绩和专业素养面试三部分加权计算的综合成绩作为考核依据,高考成绩占20%,本学期课程平均成绩占50%,专业素养面成绩试占30%,其中:综合成绩=高考得分(附加分计算在内)/高考成绩总分*100*20%+课程平均分*50%+专业素养面试平均成绩*30%,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及原则上第三学期及以上的;
2、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作退学处理的;
3、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4、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具有明确限制的;
5、成绩特别困难的学生拟转入的专业班级超过行政班级人数限额,又不服从调到还有计划的专业。
6、所学课程有考核不合格的。
7、专业素养面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院制定2025级大二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并于6月22日前递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初审后报学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
(二)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第18周周二之前即2026年6月29日之前)内填写《2025级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样表见附件1,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交学院负责转专业老师(负责老师:杨京鑫,办公室:经管楼305)。
注:申请表不能有任何涂改,逾期不再受理。
(三)学院转入资格初审(2026年6月30日――7月5日)。
(四)对符合学院转入学生进行专业素养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转专业名单初审及公示
期末成绩录入系统后一周内,学院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汇总转入学生名单(面试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学院公示后,将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名单(电子稿)报教务处(见附件2)。
五、纪律要求
(一)转专业过程必须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拟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应在本学院进行公示不得少于五天。
(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制度,教师在学生转专业过程中不得以权谋私,严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的宴请;
(三)实行领导责任制,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四)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经转入学院录取,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六、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和成绩认定
(一)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校;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原则上由学生自行解决。
(二)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学号不变,学生档案、学生宿舍等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三)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四)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记入该生在转入专业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具体操作请按《湖南工学院关于课程补修的通知》的通知执行(教务处网页可下载)。
(五)学院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交接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
七、此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
八、其它未尽事宜,由商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和本院有关规定进行解释和执行。
商学院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