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南工学院商学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4年03月03日  点击:


院属各部门:

根据教评处通知,决定3月11日(第四周星期)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方式

1、各教研室组织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整改,并撰写自查自改情况书面总结。3月6日至3月10

2、学院组织督导组现场检查并评分。3月11

3、学校组织督导团现场检查并评分。(3月15日)

二、教学检查的内容

1、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

2、本学期的教学文件(纸质教案教学进度计划);

3、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

4、学院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

5、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及前四周教师、学生的基本教学情况检查记录;

6、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材料归档情况;

7、2024届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情况。

三、检查的相关要求

1、学院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教研室、实验中心学期工作计划要结合学校和学院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制定。

2、教学进度计划以教学班为单位编制,学院留存一份并整理归档;同一教学班由多名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要将课时分解到具体的教师。混合式课程的教案要有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课时分配、教学资源、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内容与进度安排、考核要求等)。

3、学院督导组要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整改到位;期初教学检查自查自改情况总结、教学文件检查汇总表、教研室、实验中心及学院督导组工作计划、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表等纸质文档在学院教学档案中存档。

四、检查安排

检查时间

教研室

检查人员

311

工商管理

王小兵、袁鹏、温毅娴、冯君莹

国际经济与贸易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李闯、苏华、杨英、谢梦珍

金融工程

会计学

商学院    

2024年3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