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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系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2011年06月18日  点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秉承和弘扬我院“勤学、务实、圆融、卓越”校训,促进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经济与管理系结合系部实际情况并经系务会研究,就进一步加强我系学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工作目标

学风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思想、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学生思想品质、学习态度和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加强学风建设,是我系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大学职能、实现大学使命、塑造大学精神的内在要求;也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推进质量立校战略,实现我院“三年打基础,五年上水平,十年求突破”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加强学风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以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为基础,以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考风考纪为保障,全系师生齐抓共管,加强教育、引导,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我系学生的学习热情、学习方法、专业技能均得到明显的提高。

二、加强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学风建设的领导体制

成立系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系主任匡钰、系党总支书记袁勤任组长,系副主任胡余清、系党总支副书记黄春喜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系办主任、学生辅导员及教学干事为成员。

由领导小组牵头,每学期召开一次学风建设专题会议,系统研究学风建设的各种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学风建设各项目标,建立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学风建设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各种阵地、载体的作用,在学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风建设宣传活动。

在系部网站上设立“学风建设”专题板块,通过学习方法交流、学习标兵展示、考风考纪教育、意见栏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教育和指导,营造系部良好的学风建设氛围。

3、实行学风建设督导制

由系领导、学生干事、教学干事、学生干部组成系学风建设督查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任督查组长,并建立相应的值勤安排。督查组应经常深入宿舍、课堂、晚自习教室、图书馆等场所督查学风,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督查组每半学期至少应召开一次学风座谈会,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系部汇报,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明确任课教师抓学风的职责

任课教师应当按照既教书又育人的职责,抓好对课堂纪律的严格要求和对学生的严格管理。在督查组的抽查中,若发现任课教师所在班级连续两次上课学生缺席20%以上,且上课纪律较差,任课教师没能及时反映且进行及时教育的,该教师年度考评将不能评为优秀。

任课教师应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形象,以高尚的道德情操、精湛的教学艺术、严格的教学管理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把学风建设融入到专业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的各个方面。

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疑点,教研室应组织教师经常性地开展听课评课等教研教改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

督查组检查记录、学生的意见反馈、课程成绩的好坏是衡量任课教师教学效果的客观依据,此依据应作为任课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严格执行湖南工学院《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和《辅导员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指导、管理、和考核。

5、丰富校园文化活动,以良好的校园文化引领学风

系学生会、团总支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营造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推动学习效率的提高和学习方法的改进,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

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人文关怀,积极支持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切实解决经费、场地等实际问题,并把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纳入对辅导员的考核体系中。

6、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创建“学习型宿舍”

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年级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着力打造健康、和谐、文明、卫生的宿舍环境。

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在宿舍文明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实行党员宿舍挂牌示范,学生党员所在的宿舍出现违纪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承当连带责任。

开展创建“学习型宿舍”活动,各班委会、团支部要结合本班实际,着力培育“考研宿舍”、“自考宿舍”;系部对于有获得国家奖学金、院内一等奖学金、考取研究生的学生宿舍,授予“学习型宿舍”称号,并给予相应奖励。

7、搭建考研、自考平台,以抓考研、自考带动学风

系部将继续办好全日制自考本科培训班,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和服务质量,以满足广大在校专科学生提升学历层次的需求;同时积极鼓励学生考研,开设考研、自考自修室,开展自考、考研经验交流会和咨询讲座等,为学生考研、自考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氛围,提供优质的教育、引导和服务。

8、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完善学风建设奖惩制度,实行学风建设“一票否决制”

经常性地对广大师生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加强对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管理,杜绝工作差错和各种不正之风,使学生养成诚信考试的良好习惯。

将学风建设作为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评选的重要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评先评优、勤工助学、特困生补助、推优入党等要与学生的学习及学风情况挂钩。

系部通过设立学生奖励基金落实学风建设的激励措施。对于专科生英语过四级或者六级,本科生英语过六级的学生;毕业当年考取研究生的学生,“零补考率”通过本科自考,且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系部并授予“学习模范”荣誉证书并给与相应的物质奖励;(具体标准按《经济与管理系学生奖励办法执行》)。鼓励学生参加各种竞赛和职业资格及技能培训考试,系部将按《学生守册》的规定落实相应奖励。

实行学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凡是作弊违纪的学生所在班级不能评优秀班集体,班委会团支部学生干部的综合评分实行扣分,作弊学生除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取消国家奖助学金、院内奖学金、评先评优及入党推优,并通报全系及学生家长,有舞弊违纪的学生班级的班主任当年度不能评为优秀班主任。

 三、本意见由经管系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湖南工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2009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