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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经济管理系09届毕业答辩工作安排
2011年06月18日  点击:



一、        答辩时间:

原定答辩时间改为2009518--524,每天答辩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二 、答辩分组规则

答辩学生随指导老师走,即指导老师在哪组,学生相应在哪组答辩;答辩顺序由答辩组长确定。

三、毕业答辩资格认定:

  (一)论文格式要符合要求

①.封面制作要规范,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参照系部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中“毕业论文格式”)。

  ②.论文前要有摘要和关键词,摘要不超过300字,关键词3-7个

③.摘要、关键词要翻译成英文

  ④.论文需参考文献10篇以上,并上交读书笔记一本、实习日记、毕业实习鉴定表(在系部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中下载)实习报告、论文计划书、论文鉴定书。

正式标准打印论文本一式三份。

论文档案袋一份以班为单位到图书馆一楼教材室处领取

(二)要有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方可答辩

(三)交清学费,欠费学生不参加答辩;答辩前已交清欠费的学生,请交学杂费发票复印件。

(四)有下列情形者之一者,不准答辩:

1 未交清学费者   2.未定稿者  3.毕业论文材料和毕业实习材料不齐全者

                                        

四、毕业答辩程序:毕业答辩分为两个阶段

(一)论文介绍阶段:      时间10分钟

1、写作动机及过程介绍     时间5分钟

2、论文主要观点介绍       时间4分钟

3、主要参考文献           时间1分钟

(二)接受答辩阶段:时间10-15分钟

      先由主答辩老师提三个基本问题,然后由老师随机提问

五、论文答辩组织机构:

 为了顺利地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系部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

主任:匡钰  

副主任:胡余清

答辩委员会成员:唐瑜冲、陈国生、邓小龙、王长富、赵少平、曹毅、袁鹏

         经济与管理系   

 20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