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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2-2023-1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2022年11月10日  点击:

 为了顺利完成2022-2023-1学期期末考试,根据教务处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学院制定如下有关本期期末考试的工作安排。

一、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小兵  曹文明

副组长:李闯  朱纪红 黄飞 赵晓军

成员:文红武  张艳红  杨京鑫  欧阳梦翔

1命题组

组长:王小兵

组员:曹文明 李闯 朱纪红 黄飞 赵晓军 温毅娴 丁燕 袁鹏 洪敏  杨英 夏明芳 文红武

2考务组:

组长:李闯

成员:文红武  张艳红 杨京鑫  欧阳梦翔

3巡考组:

组长:王小兵  曹文明

成员: 李闯  朱纪红 黄飞 赵晓军

4阅卷组:

组长:李闯

组员:文红武、杨京鑫、张艳红、欧阳梦翔

二、考试阅卷成绩录入安排

1、考务办公室设在经315,试卷保密办公室设在经305;

2、本次考试分为两阶段:第1批考试第14-15周,第2批考试第19周,具体安排见附件;

3、阅卷安排

时间:第16周、第20周

地点:经302

方式:集中阅卷、流水作业

      4、成绩录入:按照要求按时录入                                                                 

、考前教育

1、学院做好期末考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师生学习《湖南工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尤其是《湖南工学院考试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监考员职责》和《湖南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考试舞弊行为的发生。学工办组织学生考前召开诚信考试教育主题班会,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试日程公布后,学工办负责通知本院参加考试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入场参加考试。

3、学生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须于考试前2周填写《湖南工学院缓考申请表》,办理缓考审批手续,考试过程中不予办理,按旷考处理。

、命题

1、本学期期末考试采用固有的试卷模板。教师命题时请勿改动试题框位置,以免出现装订边位置错位而不能密封和装订的情况。

2、每门考试课程应命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难度和题量相当(尽量做到A、B两卷难度和题量一致,两卷均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同时使用),重复题量分数比例不超过20。有试题库的课程(课程名称列表见附件3,试题库请找相应院部教务老师借用),命题时必须利用(或部分利用)试题库中的试题组卷。试卷上考试课程名称必须与培养方案一致,不得随意更改。提交试卷时同时提交相对应的试卷的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湖南工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湖南工学院课程考核命题审查表。本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于第十三周周五前交教务305

3、试卷题型分布应合理,难易适中,应着重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应用能力,减少需要学生死记硬背的题目,强化考核的应用性、综合性。

、监考与巡考

1、期末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要求教师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特别是加强命题、制卷等工作的保密教育,做好教师(特别是新进教师)的考务相关业务培训,布置落实组考工作。

2、学院加强对本所考课程的巡视。考试期间,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巡考工作组,对考试全程进行督察,对考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凡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3、监考教师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随意调换、变更,须提前15分钟带试卷到达考场。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负责,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使用手机。

4、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需将答卷清点无误,按学号顺序排好(小号在上,大号在下),与试卷一起装入试卷袋并用密封条密封。

5、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存试卷袋内,一份在交卷同时提交教务处工作人员。有违纪或作弊学生,请监考老师在学生答题纸上写明情况,并让学生在答题纸上确认签名。如有物证,请把物证附在考场登记表后。

1、学院(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严格要求。

阅卷时间:16周和第20周,采用集中阅卷的方式,地点在302,不得在集中阅卷之前把试卷单独领走批改。

2、所有试卷须密封后再阅卷,试卷的密封工作由教务办组织。整本试卷阅完后阅卷人和登分人共同启封登成绩。

3、评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阅卷老师严格按照 “湖南工学院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执行。

、成绩评定与录入

各类考试(考查)课成绩评定应严肃、认真、公正、公平、公开。

1、考查课的考核方式可以采用考试、小论文、实物作品等多种考核方式,结合调研报告、上机操作、现场技能操作、答辩、实验测试、作业、考勤等来进行。以上成绩评定依据,须在成绩单上提供相应的原始记录(手工填写,非打印)。考查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评定办法如下:

1)采用试卷方式进行综合测验的,原则上成绩总评按平时成绩占60%,期末考试成绩占40%计算;未采用试卷方式进行综合测验的,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大纲和教学设计制定考核标准。

2)既有理论又有实验的,成绩总评按实验部分成绩(按百分制给分)占40%,理论部分成绩占60%计算。

五级制优秀相当于90-100分、良好相当于80-89分、中等相当于70-79分、及格相当于60-69分、不及格相当于59分及以下。

2、考试课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只有理论的考试课程,成绩总评原则上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计算。

2)既有理论又有实验的考试课程,成绩总评原则上按实验部分成绩(按百分制给分)占20%,理论部分平时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60%计算,总评成绩由理论课教师给出。

3)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课堂互动、平时测验、实验成绩、考勤、课堂纪律、在线学习完成情况等,其中考勤不作为加分项。以上各项所占比例由任课老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在评定平时成绩时,应严格按确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原始记录应记入成绩登分册。

4)实验课时少于16学时的,不单独计一门成绩。

5)缺考、取消考试资格、舞弊者,老师在总评成绩栏标记。缓考、免考的成绩由学生所在院系的教务老师统一录入。

3、所有课程的成绩评定后,由任课教师提交手工填写的平时成绩成绩单(成绩登分册)和从系统导出的有“平时”、“期末”、“总评”三栏成绩的成绩单一份(基础课程一式两份)。考试课程平时成绩评定应提供原始依据,考查课程除成绩外应有成绩评定的原始依据。平时成绩成绩单由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16k纸打印。公共选修课成绩必须按学生所在院分开登记、补考成绩按学生所在院登在补考成绩表上。成绩单由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教学单位统一交学生所在院,学生所在院将所有本部门学生成绩以行政班为单位整理,成绩单原件学院自己存档。成绩报教务处后,各项成绩一般不再修改。确需修改,由任课教师申请,各教学单位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批。

4、所有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外聘教师成绩由教务干事录入系统。

5、成绩录入提交后,需要更正成绩的,由阅卷教师填写“课程成绩更改申请表”,经院长审核并签名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方可进行。

、试卷装订与存档

1、试卷评阅完成后,请阅卷老师自查无误后按要求进行装订。填写试卷封面上有关信息,并按行政班级和考试科目将装订好的试卷和考场记录装入试卷档案盒中,试卷档案盒标签按附件4格式由阅卷老师填写并完成制作。

2、院部组织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对已装订的试卷进行检查。

3、教评中心将组织对全校考试试卷进行全面审查,合格后将试卷移交学校档案馆(图书馆9楼)存档。

九、纪律要求

1、考务老师严格按照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仔细认真圆满完成,一定要避免教学事故;

2、考试教室黑板擦干净、监考员佩戴监考牌,监考老师严格遵守学校的监考职责与纪律,监考期间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3、阅卷老师在阅卷是一定要认真仔细,成绩录入前要仔细检查做到万无一失才提交。

                                                                           商学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