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
会计学专业根据学校“建设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以培养能够熟练掌握现代会计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通晓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具备从事财务工作,制定财务决策与财务战略的基本能力,具有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综合素质好的面向21世纪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人才。
二、学制与培养目标
(一)学制
标准学制四年,弹性学制3-6年。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其最长学习年限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不受此限制。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较强的人文素养、创新思维能力、诚信品质和社会责任感,掌握会计、管理、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具备一定的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沟通技巧,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德才兼备,并能够胜任工商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审计及相关岗位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职业面向
学生毕业后能够在工商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教学研究等相关岗位工作。
四、主要课程
基础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国际会计、税法、会计英语。
五、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
(一) 毕业资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或全校学位英语考试,并且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或湖南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经本人申请,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