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定位
会计学专业根据学校“建设应用型本科”的办学定位,以培养能够熟练掌握现代会计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通晓国际会计准则与惯例,具备从事财务工作,制定财务决策与财务战略的基本能力,具有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能力强、具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综合素质好的面向21世纪的应用型高级会计人才。
二、学制与培养目标
(一)学制
标准学制四年,弹性学制3-6年。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其最长学习年限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不受此限制。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分析、审计等业务能力,能够在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财会人才。
三、职业面向
学生毕业后能够在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证券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从事会计、财务管理、审计、教学研究等相关岗位工作。
四、主要课程
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法、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报表分析、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英语、国际会计学、资产评估学
五、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
(一) 毕业资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或全校学位英语考试,并且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或湖南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经本人申请,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