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三 编制记账凭证(1学时)
一、实验目的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按其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整理,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会计凭证。记账凭证按其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或者按其反映的内容是否与货币资金有关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为了帮助学生掌握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的方法,熟悉记账凭证格式及每一种记账凭证的编制方法,提高实验操作者对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能力开设了编制记账凭证的单项实验。
二、实验要求
1.实验操作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编制记账凭证,做到内容完整、项目齐全、书写清楚。
2.正确选用记账凭证:实验操作者在编制记账凭证时,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同时,如果本单位采用专用记账凭证格式,操作者应根据引起货币资金增减变动的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有关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根据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转账凭证。
3.编制的记账凭证项目要齐全、手续要完备;书写要规范。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①记账凭证的“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的简要说明,又是登记账簿的重要依据,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的特点,考虑到登记账簿的需要,正确填写,不可漏填或错填。
②必须按照会计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根据经济业务的性质,编制会计分录,填入“借方科目”和“贷方科目”栏,“二级或明细科目”是指一级科目所属的二级或明细科目,不需要进行明细核算的一级科目,也可以不填“二级或明细科目”栏。
③“金额”栏登记的金额应和“借方科目”或“贷方科目”相对应或与“一级科目”、“二级或明细科目”分别对应。
④“过账符号”栏,是在根据该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以后,在该栏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或划“√”,表示已经登记入账,避免重记、漏记,在没有登账之前,该栏没有记录。
⑤“凭证编号”栏。记账凭证在一个月内应当连续编号,以便查核。收款、付款和转账凭证分别编号,对于收、付款凭证还要根据收付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分别编号,如“银收字第×号”、“现付字第×号”、“转字第×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编制多张记账凭证时,可采用“分数编号法”。
⑥记账凭证的日期。收付款凭证应按货币资金收付的日期填写;转账凭证原则上应按收到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写,也可按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填写。
⑦记账凭证右边“附件×张”,是指该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的张数,在凭证上必须注明,以便查核。如果根据同一原始凭证填制数张记账凭证时,则应在未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张,见第××号记账凭证”,如果原始凭证需要另行保管时则应在附件栏目内加以注明。
⑧对于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左上方的“应借科目”或“应贷科目”,必须是“现金”或“银行存款”,不能是其他会计科目。凭证里面的“应借科目”或“应贷科目”是与“现金”或“银行存款”分别对应的科目。
⑨记账凭证 填写完毕应进行复核与检查,并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进行试算平衡。有关人员,均要签名盖章,出纳人员根据收款凭证收款,或根据付款凭证付款时,要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的戳记,以免重收重付、防止差错。
三、实验步骤
1.根据实验资料编制记账凭证。首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然后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根据实验要求,检查记账凭证是否合乎规定的要求。
四、实验报告(要求同实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