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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6-06-24 打印本页

各分工会: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实施办法》(湖工工字【2024】00 1号),经湖南工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会会议议定,工会拟组织开展2026年度暑期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疗休养活动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为准则,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与遵守财经纪律相结合,以“鼓励先进,激发正能量”为导向,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有步骤、有计划地持续性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疗休养对象

疗休养活动对象为在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缴纳工会会费的在职教职工。优先考虑获得党、政、工、团、学各系统校级及以上先进的教职工,优先考虑在教学、科研一线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疗休养时间、地点

1、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桂东县

2、疗休养时间为每批次6天(含往返时间)批次为:

第一批718日-23(50人左右)

7月20日-25日(50人左右)

3、统一出发和返回地点:湖南工学院阳光大厅

四、疗休养人员名额分配及遴选

1、各分工会按照校工会分配的名额遴选出本分工会参加疗休养人员,并在本分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7月3日17:00前报校工会审核。

2、2024年和2025年已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不能重复参加此次的疗休养活动。

3、校工会主席会议审定各分工会选报上来的疗休养人员名单,并统一安排疗休养工作。

五、纪律要求

1、各分工会要严格把关参与疗休养教职工的身体状况,必须是身体健康状况允许的教职工方可参加。

2、校工会要按照职工疗休养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确定好疗休养地点,做好疗休养人员安全和意外保险等事项。

3、审核通过后的疗休养人员由校工会统筹分配批次,无特殊情况,疗休养人员应服从出行批次的统一安排。

4、校工会确定后的疗休养人员不得私自换人或顶替,如发现此情况,其所属分工会负责人有责任配合校工会及时劝退,造成不良后果者,校工会提请学校对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

5、禁止赌博。

6、不允许带家属。

六、疗休养活动具体事项由校工会负责统筹安排。

                                                    校工会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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