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党政办首页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10-14 打印本页

 


院属各部门(单位):

当前全国本土疫情形势严峻,省内疫情形势也不容乐观。学校分别于9月16日和9月29日分别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在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整体上平稳有序。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现就近期有关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员流动管理

即日起至10月31日,除因公出差外,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开衡阳市区,原则上不出省;学生非必要不离校,原则上不离开衡阳市区;同时,目前在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广东及省内湘西、张家界、湘潭、岳阳、衡山及其他省内外须重点关注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1.强化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学生因病需外出就医的,一律由校医院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后,方可请假出校;确有必要离开衡阳市区的,除辅导员审批外,还需由所在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学校学工处长审批。请假时必须注明请假具体事由及返校时间。

2.强化教职工外出管理。教职工日常尽量做到居住地和学校两点一线,减少与社会面的接触。确需外出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同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强化外来人员管理。即日起至10月31日,原则上不接待有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广东及省内湘西、张家界、湘潭、岳阳、衡山及其他省内外须重点关注地区的外来人员进校。进一步落实“凡进必查”要求,外来流动人员除按程序报批、查码测温外,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强化校内从业人员的管理。对校内各门面(含快递点)、食堂、物业等从业人员的疫苗接种情况、核酸检测情况、防疫物资配备情况、场所消杀情况等要进行定期检查。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取消校园通行证,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门店要及时严肃处理。

二、继续加强校门管控

继续规范化做好主要进出通道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东门及其他可能存在人员出入漏洞的部位的管理。保卫处要加大校园周边巡查力度,后勤处要对破损围墙及时修缮,学工处、保卫处对于翻爬、破坏校园围墙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进行处罚。

对所有进校人员严格验核身份、扫码查码测温,校外人员入校还须审批登记。校外无关人员或其他不符合入校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入校。自10月17日起,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师生员工(含校内从业人员)一律禁止出入校园。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

(一)管理要求

1.即日起至10月31日,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坚持“非要不举办、能线上的不线下的原则不安排大型会议、培训、文艺晚会等聚集性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疫情防控。

2.除国家和省安排在我举办且时间无法更改的活动外,原则不新批准举办聚集性活动。

3.内举办聚集性活动不邀请跨省人员参加;各单位不得安排人员参加目的地有本土疫情发生地区的聚集性活动。

4.在校外举办活动要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在校内举办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不论参加人数的多少,都须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审批。本通知下发之前已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均要重新报审,经批准后方可举办。未经审批擅自举办大型活动的,将严肃追责。

)审批流程

1.各部门单位内部100人以下且所有参会人员10天内均无外省旅居史的部门会议,可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举办,由举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

2.有省外人员或10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参与的100人以下活动,以及规模在100-1000人的活动,主办方要向属地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

3.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活动,要经县市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评估备案,报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

四、其他事项

1.继续做好值班值守。坚持落实好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学工处、保卫处、后勤基建处等职能部门要安排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2.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师生员工感染新冠肺炎或成为密切接触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值班结束后应按要求及时提交值班记录。

3.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对全体师生员工做好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宣传教育,持续引导广大师生(尤其是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牢固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决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没有完成疫苗接种的要主动完成接种;要严格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

4.妥善做好各类实践教学安排。教学部门(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践教学地点,不得安排学生在省内外须重点关注的地区开展实习实训。

5.加强人文关怀及宣传引导。学工队伍、思政教师要下沉到一线,加强对集中隔离、居寝隔离、因疫情未返校学生的人文关怀,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做好心理疏导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周末要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生活动,进一步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

6.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后勤处要加强对各教学楼栋、图书馆、办公楼、食堂、学生宿舍区的基础设施的修缮与维护,全力保证全校水电设施安全平稳运行。要继续按照规范做好校园清洁和通风消毒,加强重校内点场所的消杀,同时要按照一个半月的使用量,加强医用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

7.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加强与属地各级政府疫情防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学校疫情防控办和各小组要继续完善、细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校园(楼栋)封闭、师生员工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就医治疗、线上教学、校内生活保障等一系列应急措施,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8.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坚决避免厌战情绪和懈怠心理、侥幸心理。各部门(单位)要督促师生员工落实好个人责任,加强个人防护,不发表、不传播、不盲从不实言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纪委和巡察办要加强检查监督,对不作为和乱作为者要严肃追责。

 

 

                          湖南工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关闭


版权所有@湖南工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 邮编:421002 | 邮箱:nic@hnit.edu.cn

湘教QS3-200505-000096 | 湘ICP备 11007652号  湖南工学院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