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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9-29 打印本页

 

院属部门(单位)

当前全国本土疫情形势严峻,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部分重点地区疫情外溢风险很高,多地疫情仍在进展期,波及范围广,社区传播风险高。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安全,健康有序度过国庆假期,学校于9月16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共衡阳市委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最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落实国庆期间的疫情防控措施补充通知如下:

一、倡导全校师生员工就地休假,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全校师生员工国庆期间实行“非必要不离衡”,确需离开衡阳市的师生员工须严格履行请假报批手续,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禁止出国出境游或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区旅行。

二、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强化入(返)衡先报。所有外省入(返)衡人员在抵衡前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登陆微信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还需报防控办审批。对未按要求提前报备的人员,核酸检测、隔离等相关费用自理,造成新冠疫情扩散的,将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三、严格管理国庆假期及前后的聚集性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防控工作要求,坚守近期(即日起至10月31日)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

1.严控人员聚集。国庆期间坚持“非必要不举办,非必要不聚集”,尽量减少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校内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邀请跨省人员参加。减少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提倡师生员工及家人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数量,建议家庭聚会不超过10人。

2. 严格活动审批。各部门(单位)尽量减少有校外人员参加的线下活动,严格落实“谁举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邀请10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校外人员参加校内活动,需报珠晖区防控办审批;同时,该参与人员需提前报备入衡,在衡完成3天2检(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后,方可参加。如不能达到以上要求,建议不参加活动。

3.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国庆假期及前后,经批准举办的聚集性活动,在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的基础上,主办单位(部门)需将责任落实到位,做好参与人员健康信息摸底。

若湖南省、衡阳市疫情发生变化,防控措施将相应调整,则另行通知。

 

 

湖南工学院疫情防控办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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